“美丽行动”2003青春美少女大赛章程及细则(修订版)
为了繁荣我国的文化市场,充分发挥青春美给人们的动感魅力,振奋人们经历了“非典”干扰后的精神面貌。由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主办,北京青春鸟影视艺术发展中心承办,联合全国十大新闻媒体,隆重推出《美丽行动》2003’青春美少女艺术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由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与北京青春鸟影视艺术发展中心共同组建《美丽行动》2003’青春美少女艺术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是本次比赛活动的执行机构。凡得到组委会授权的省、市可设分赛区组委会,负责分赛区的赛事活动。
(二)比赛活动内容:
1.参赛选手设两个组别少年组:12周岁--15周岁(1988-----1991)
青年组:16周岁--20周岁(1983-----1987)
2.参赛项目:歌舞、表演
每位选手要参加三项比赛:①声乐②舞蹈③表演(朗诵、主持、戏曲、乐器任选一种)
3.评分办法:三项得分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每项占总分比例如下:①声乐40%②舞蹈30%③表演30%按成绩次序决出名额奖项。
4.参赛要求:①每个节目不超过5分钟
②伴奏带、服装、化装、道具、乐器需自理
③选手形体条件:青年组身高1.65米--- 1.70米
少年组身高1.55米--- 1.65米
五官端正、品貌秀丽
(三)比赛时间、地点:
1.分赛区初、复赛2003年7月----8月30日地点在各分赛区所在地
2.决赛、总决赛2003年10月1日----10月8日地点:北京
(四)报名办法:
1.方式:①自愿报名②单位推荐
2.手续:①填写报名表
②交户口本正页或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③两寸免冠彩色近照6张
④个人不同底片的艺术照、生活照7寸各5张
⑤个人艺术小资料,限200字以内
3.初、复赛报名地点各分赛区
北京地区的选手在组委会报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评选录取
4.交纳参赛费:分赛区初、复赛参赛费根据当地物价部门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元。进京参赛选手三项比赛共计交纳600元参赛费。进京选手的差旅费、食宿费、保险费自理。
(五)决赛要求:
1.决赛入围条件:各分赛区在复赛中决出前10至15名,获得参加决赛资格;
2.决赛入围选手报名办法:①由各分赛区统一上报参赛选手资料,截止时间为2003年9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一律不再接收;②要按组委会规定上报资料;③进京参赛费、食宿费用需在上报选手资料时同时交齐,超过上报截止日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京决赛时原则上对选手陪同人员一律不接待,选手由分赛区领队负责管理,赛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场;
4.选手的伴奏可用卡带、CD、VCD,设备由组委会提供,其它方式组委会不予考虑,扩音设备由组委会负责。若自弹自唱的选手乐器自理;
5.声乐:通俗、民歌、美声均可,以独唱为主;
舞蹈:不拘风格形式
表演:朗诵、主持自选。戏曲、乐器自选,均不得超过5分钟(在表演中要展示形体的青春美)
6.进入总决赛:在决赛中少年、青年二组前10名进入总决赛,决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优秀奖;
7.总决赛将由中央电视台录播,同时颁奖。
(六)奖项设置:
1.决赛设:最佳新人奖;上镜奖;表演奖;歌手奖;舞蹈奖;才智奖;形象奖;时尚奖;流行奖;美少女奖共10名。另设青年十佳奖,少年十佳奖,其余选手均获纪念奖,发荣誉证书。
2.少年、青年两组各前10名选手进入总决赛,决出金奖(第一名) 1人、银奖(第二名) 2人、铜奖(第三名) 3人,其余为优秀奖。
(七)比赛后续活动
1.前5名选手与北京青春鸟影视艺术发展中心签约组成新一代“青春美少女”组合。
2.凡参加全国决赛的获奖选手将刊登在动感和形象大使《美丽行动》2003’青春美少女艺术大赛画册中。
3.凡进入分赛区复赛的获奖选手将进入中国“青春美少女”军团人才库,进入人才库可享用以下待遇:
①获奖选手将网上予以公布,全球传播;
②有机会得到出国培训、深造、包装;
③人才库的美少女成员档案可定期选送,供给各大唱片社、各艺术公司成为签约歌手;
④人才库的美少女成员,将有机会介绍给电影、电视剧、导演以备采用;
⑤人才库的美少女成员,将有机会介绍到各大电视台去作主持;
⑥人才库的美少女成员,将有机会介绍拍摄中国大企业广告,成为其形象代言人;
⑦人才库的美少女成员,将有机会介绍参加中国选美,成为中国模特预备队员。
(人才库细则进京后再发)
4.参加总决赛的选手还有一次新浪网评选的机会,在网上决出一、二、三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八)比赛活动相关权益:
1.在赛事活动期间,选手所有资料,现场影视、声响,形象及上报资料组委会享有版权,均可使用,视选手自愿向组委会提供;
2.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组委会可向有关传媒机构及企事业推荐,提供及使用有关资料;
3.各分赛区选出进京参赛选手,需首先与大赛组委会签署代理演艺及相关合同的合同书;
4.组委会享有条文的解释权。
(九)各分赛区注意事项:
1.要严格认真履行承办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要按照章程和工作细则组织赛事活动;
3.要将分赛区组委会、评委名单上报组委会备案;
4.要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要求,严禁乱收费;
5.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严禁暗箱操作;
6.要在规定上报截止日期前,将参加决赛选手所有资料及相关费用、按时交组委会;
7.各分赛区领队负责10至15名选手进京参赛期间的一切组织活动和管理工作,不要带其它陪同人员;
8.组委会负责各分赛区领队1人在京的食宿费用;
9.分赛区的评分办法自行制订,奖项也可自行设置,但必须是总分成绩前10名才能进京参赛;
10.在组织赛事活动中,必须悬挂《美丽行动》2003’青春美少女艺术大赛组委会标识。
11.大赛组委会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新荣家园C座11E
电话:010-64856663 (加传真)
联系人:谭登尧
邮编:100012
电子邮箱:qingchunmei@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