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林为讨回自己的名誉权,毅然将成都女歌手周璇和登载该事件的《成都商报》一并告上了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有望在本月内开庭。
今年6月29日和7月4日,成都商报连续刊登了周璇在自己《绝爱》一书的签售活动中曝出在邀请张铁林出席其签售活动时提出性交易,且该事件的文章已被国内众多媒体刊登或转
载。张铁林认为,周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而成都商报未经核实就刊登了周璇的言辞,因此也严重侵犯了自己名誉权。于是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周璇、成都商报社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
张铁林:曾与律师商量赔偿
昨天记者拨打了张铁林一方的电话但一直没能打通。晚上,此事的另一当事人张铁林的朋友金小山回电告诉记者,目前他正在忙中秋晚会,对此事已没有太多精力顾及,“事发当天我一直在现场,所以如果需要出庭作证我会去的。”
另外,张铁林的代理律师、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谢刚也表示,100万元的诉讼请求是自己与张铁林一块商量的结果,是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最新司法解释得出的。他认为,就这个案子来说,对方侵权的“事实已非常清楚了”。
周璇:电话忙音或无人接听
自昨天张铁林状告索赔100万元的消息传出后,记者一直给周璇打电话,但不知是回避媒体还是不愿再谈此事,周璇的电话一直都是忙音或无人接听。
成都商报:为什么只告我们
昨天记者采访了《成都商报》一直报道性丑闻事件的记者,但该记者对此事不愿多说,直接将事情推到了报社的法律顾问工作室。
面对即将到来的缠人官司,法律顾问李先生表示:截至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或通知,所以只当作这个事情没有发生,也没必要作任何准备。当记者问到当初发那篇稿子的时候有没有进行核实时,李先生说:“全国很多媒体都在做,不存在核实不核实的问题。不知道为什么就告我们一家?”信报记者顾欣 宗珊
性交易事件重出水面 张铁林闹上诉周璇玩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