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被告席上的周璇很平静。本报通讯员 高志海 摄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昨天上午,著名演员张铁林状告歌手周璇和《成都商报》对其名誉侵权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原告张铁林及其证人金小山均未出庭,被告周璇与其律师按时出庭,当审理进行到90分钟后,已经流泪的周璇冲动地站起来大声提出:“我强烈要求张铁林、金小山和我当面对质!”
周璇详述当夜情
由于原告张铁林属于英国国籍、被告周璇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所以这起名誉侵权案在北京二中院进行了审理。
落座被告席,周璇很平静,她首先陈述了与张铁林相识以及“国际名人大酒店之夜”的详情,她说:“我与张铁林通过电话相识于今年2月,直到6月22日才正式在京见面。他对我来京很热情,我之所以选择一夜花1200元的国际名人酒店下榻,是因为他告诉我他的居住地和工作地在亚运村。第一次见到张是在该酒店的二楼餐厅,后来被媒体广泛传播的我们的合影,就是由该餐厅服务员在那里拍摄的。当日22点,他随我来到811房,但他没有爽快答应我此行目的:出席我的售书仪式。他多次提出我‘不懂娱乐圈规矩’,他不在乎钱,很多人用几十万都请不动他,我失望地说:我没有钱,但让我做出卖自己的事我也做不出来。张就低头一直说我‘不懂规矩’。12点,他叫来了他的助理金小山,通过金表示他没有时间参加我的签售。次日一早,我离开北京。”
对于周璇这段陈述,张铁林的律师除了对金小山到达811房的时间提出异议外,对这段陈述的主体部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进行质疑与反驳。
两被告“性交易”战
原告认为,把《成都商报》推上法庭是因为当天惟有该报用了“性交易”的措辞,其他媒体没有。但该报认为,其他媒体与《成都商报》报道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只不过他们用了“绯闻”、“非礼”等表述,但表述的却是同一件事。
昨天法庭上当事人陈述的焦点,集中在周璇是否公开对媒体说过张铁林企图通过“性交易”出任签售嘉宾。第二被告《成都商报》反驳原告的主要理由就是:周璇曾对该报及成都媒体说过“性交易”,坚持报道属实。但周璇请了两位从成都赶来的读者出庭作证:坚持自己没有说过那三个字。但商报代理人李迎春说:“成都杜先生是采访售书活动的记者之一,他接受华商报采访时曾说周旋在签售现场说出了性交易这个事件。”但《成都商报》的这一直接证据的证人没有出庭。
原告关键证人缺席
周璇的律师在法庭上说,所有的由媒体引发的名人名誉权官司,名人告的都是媒体,从没有把消息来源提供者也列入被告,因为媒体有对自己言论负责的义务。
被周璇代理律师紧抓不放的还有:原告张铁林曾公开在媒体称他不认识周,并使用了“周不如去裸奔更出名”等攻击性言语。对于这一点,原告律师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进行反驳,并称原告本案关键证人金小山因在外导演晚会而不能出席。这时,泪痕未干的周璇冲动地站起来大声说:“我强烈要求张铁林、金小山和我当面对质!”
昨天的庭审共进行了3个小时,但审理程序只进行了一半,本案将在9月29日第二次开庭。本报记者 邓婷 杨劲松
《京华时报》(2003年9月24日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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