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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15年来首次拍电影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9:47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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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上海19日电】(深圳商报记者楼乘震)著名演员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

  据悉,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不要披露此事,所以记者去电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时,答复是“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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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讯】近日,刘晓庆随导演刘冰鉴前往义乌市,为电影《春花开》体验生活。这是她15年来首次接拍电影。

  刘晓庆在影片中扮演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在一个塑料花厂工作,感情生活游离于现实与幻想之间。她的侄女因为要找工作,带来了两位年轻人明月和秋生,“春花”与这两位年轻人各自产生了一种暧昧的关系,一段游离于现实和超现实的故事由此产生。据悉,刘晓庆对这部影片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希望“春花”与“小花”遥相呼应,成为中国电影100年和她个人的一次纪念。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楼乘震

  检察院下达不起诉通知书 刘晓庆终换“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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