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爱新觉罗·启笛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本报讯 歌手爱新觉罗-启笛因随丈夫旅居海外而从演艺界隐退多年,没想到近日她的名字又出现在某报《明星》周刊的一篇文章中,但隐退的原因却被说成是“涉嫌盗窃,昙花一现”。于是她一怒将报社告上法院。昨日此案已被东城法院正式受理。
1994年在第六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中获得专业组通俗唱法一等奖的歌手爱新觉罗-启笛,原为东方歌舞团的歌唱演员,曾经活跃于国内和国际的各种演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
知名度。1996年以后,启笛因随丈夫旅居海外数年,逐渐淡出了歌坛。但近日她在阅读5月14日出版的某报《明星》周刊第6版上一篇题为《轻歌二十年,十届大盘点》的文章时,吃惊地发现该文在点评第六届全国电视青年歌手大奖赛时,赫然写着“爱新觉罗-启笛因涉嫌盗窃,昙花一现”的文字。
启笛称自己从未从事过任何违法行为,也未受过任何处分,“涉嫌盗窃”纯属无稽之谈。报社不顾事实的恶意诽谤严重损害了她的名誉。事件发生之时,她刚刚生产一子。由于受到了这样的伤害,她无法正常疗养身体,奶水也突然变少、变稀,无法正常哺育和照顾刚刚满月的孩子。这件事对她和孩子以及她的家人的精神与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一怒之下,启笛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报社停止侵害,发表致歉声明公开道歉,并赔偿20万元的精神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
记者今天上午打电话联系到《明星》周刊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最近出差较多,没有注意到这篇稿件,也尚不知被起诉一事,详细情况还要待他了解后再说。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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