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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高虎撞死灯光师案”终审维持原判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1:48 新浪娱乐
组图:“高虎撞死灯光师案”终审维持原判

法庭上的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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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高虎撞死灯光师案”终审维持原判
法官宣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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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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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出法院

  新浪娱乐讯:10月9日上午,高虎在《情错》剧组拍戏中撞死灯光师一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上午,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备受关注的《情错》剧组演员高虎在拍戏中撞死灯光师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今天上午9时,开庭前,高虎的辩护律师与高虎先后走进法庭,从高虎的表情上看,比起前两次出庭要轻松得多。2003年7月13日,青岛市市南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高虎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高虎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查明,维持原判。(中青在线/photo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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