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浩(图片来源:沈阳今报)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陈女士及陈女士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金曙光早期科教研究中心,以侵犯专利权为由把央视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董浩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及模具、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赔礼道歉。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
二原告诉称,1995年以来,原告陈女士连续取得了关于对儿童早期识字教育的3项“
拼字玩具”外观设计专利。2001年,由陈女士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金曙光早期科教研究中心成立,中心主要负责上述专利产品及配套教材的销售。今年以来,据使用原告产品的客户反映,市场上销售的“天天10字智能早教机”与原告的专利产品极其相似。经原告购买后比对发现,市场上销售的以董浩为发明人的“天天10字智能早教机”与原告的“多规格笔画拼字玩具”专利产品大同小异。
原告认为,董浩未经原告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公开以专利产品发明人的身份宣传、生产和销售原告的专利产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昨晚8:30记者联系上了董浩。董浩在电话里口气有些激动地对记者说,“我是在半小时前刚刚知道这个消息,法院通知我明天上午9点去领应诉通知书,现在我是一头雾水,我还不清楚是谁告我,因为什么告我”。
记者把原告起诉的基本事实转述给董浩后他说,没错“天天10字智能早教机”是我注册的专利,是一种唱着童谣学唱歌的机器。我根本不认识原告陈女士,也没见过原告的什么产品。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大家也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去看待这件事。
董浩告诉记者,今天上午9点,他会按照法院的要求委托律师去领应诉通知书。待他们把情况综合后,给社会一个说法。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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