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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日曾报道《陈汝佳神秘失踪再传“死讯”》的消息,陈汝佳的亲朋好友纷纷否认陈汝佳已经死亡。经过两日来的查证,记者终于通过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局及广州殡仪馆方面获得确切消息———歌手陈汝佳的确已于2004年1月12日猝死家中。
掐指算来,陈汝佳已离开人世一年有余。记者致电广州殡仪馆时查知,登记簿中的确有一名叫“陈汝佳”的死者于2004年1月12日出殡,由殡仪馆发车赴死者家中收殓,地址是
“广州大道中229号华景大厦××××房”,死因注明“猝死”。因殡仪馆方面并未留下死者遗容资料,所以记者仍无法确认此陈汝佳是否歌手陈汝佳。直到记者赶赴荔湾区公安局,才肯定了歌手陈汝佳的死讯,因为记者亲眼看到了公安局电脑资料中死者照片上陈汝佳那张熟悉又苍白的脸,并拿到了死者“常住人口个人资料”打印件。该打印件上注明:陈汝佳,男,2004年1月12日因个人意外于厚福北街区××号地下死亡。
记者拿着介绍信前往公安局查证时,从盖章处到主任办,几乎每个民警都对“陈汝佳”的名字有着深刻印象,每个人都点头:“我记得这件事。那个人就是歌手陈汝佳。”他们说很多年前就听过陈汝佳的歌,也都很喜欢他的歌,看到死者资料时很吃惊,但那天送资料来注销户籍的死者家属却不肯承认此人就是那个歌手,只说“是同名同姓而已”。
殡仪馆的资料与公安局的资料唯一不同的是死亡地点,相信公安局所提供的地址只是随陈汝佳户籍资料中注册的地址登记,陈汝佳实际死亡地址应该是华景大厦他后来居住的家中。有熟悉陈汝佳的业内人士分析,陈汝佳的家人不肯公开死讯的原因可能主要是因为陈汝佳死因“不正常”。因陈汝佳以前的确有过吸毒的历史,从记者获得的准确资料上注明“猝死”与“个人意外”的说法上,他的死因最大可能便集中到“吸毒”上。但此点纯属坊间猜测,并无绝对成立证据。 本报记者 易芝娜 实习生 廖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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