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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香香要当四川武胜县荣誉县长的新闻,被炒得满天飞。前日是武胜县与飞乐唱片签订“香香免费担任武胜养猪业形象大使”合同的时间,但前天双方却没有签合同,而重庆荣昌县有关人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明确表示拒绝与香香所在的飞乐合作。这让香香背上恶炒的臭名,究竟是什么原因使香香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昨天下午,飞乐唱片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完全否认了香香担任“名誉县长”的说
法,称“都是别人捕风捉影”。
养猪县争邀香香代言
近来,飞乐唱片旗下的网络歌手香香和她演唱的《猪之歌》得到了两个养猪大县的青睐。先是重庆荣昌县提出想购买香香的《猪之歌》作为“城歌”,并邀请香香作为其下属的中国重庆畜牧科技城代言人,继而四川的武胜县也加入了争夺战。而飞乐唱片曾表示,会考虑选择一个养猪大县让香香免费当形象代言人,负责对这个县在全国的宣传、推广。飞乐唱片总裁钟雄兵表示:“香香把《猪之歌》唱红了,我们也希望她能以她的歌曲和行动带动巴蜀大地的猪产业,而不是拿《猪之歌》去图什么名利。”钟雄兵表示,《猪之歌》仅在歌迷中火了还不行,要让香香有感恩的理念。于是,飞乐唱片就特别安排让香香去选择一个养猪县担任代言人。
荣昌称合作已无可能
飞乐唱片很愿意将香香培养成养猪大县的代言人,那么作为另一方的养猪大县又是什么意见呢?昨日,荣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德智陈述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最开始,有些年轻人说《猪之歌》在网上很出名,提出能否把它买过来作为我们畜牧城的‘城歌’?我去网上听了这首歌曲后,以中国重庆畜牧科技城的名义给飞乐公司发了一个函,表示我们想购买《猪之歌》,并请香香作畜牧城的代言人。之后,他们给我复函,索要188万元来买这首歌,包括50万元版权费、100万元商标费,还有香香的代言费38万元。这个价格肯定高了,谁会拿这么多钱去买这么一首歌?6月12日,飞乐公司的贾璇在途经荣昌时,逗留了3个多小时与我们聊了一会,她说《猪之歌》的商标价格100万是不能少的,版权他们不卖了,因为这首歌已经出版了,38万的代言费还可以谈,她还邀请我们去他们北京的公司看看。但即使是100万元也还是太高了。本月26日,我们去参加北京的一个中国畜牧论坛时,顺便去飞乐公司回访了一下,就没有谈买歌的事情了。”事已至此,何德智表示,和飞乐唱片的合作是不可能的了。至于香香担任荣誉县长的事,何德智表示“根本没有这个事”。而之前有关报道中称,武胜县有关领导也否认了有关香香将担任荣誉县长的事情,至于香香担任代言人一事,“可能性也不太大”。
飞乐称“都是别人捕风捉影”
昨日下午,飞乐唱片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公司的声明。声明中表示在与武胜县与荣昌县分别仅有的一次谈判中,双方都没有提及“荣誉县长”一词。“‘香香出任武胜县荣誉县长’的传闻,不仅给武胜县带来了很大压力和负面影响,而且也给公司和香香本人造成了名誉损害。这纯属个别人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发布的。与双方都无关。对这一传闻,本公司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同时,“公司艺人香香原计划将免费为四川养猪大县武胜县担任形象大使,纯属公益活动,现在的态度也一如既往。”至于荣昌县购买《猪之歌》一事,“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我公司提出的版权及商标价格,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考虑到荣昌县并不富裕,公司捐出版权费给当地养猪产业和教育业。但对方辜负了我们的一片好意,对此深表遗憾。”飞乐的声明中还表示将继续与武胜县沟通,消除误会,力争香香免费担任该县的代言人。本报记者 瞿颖华
香香本人拒绝回应 唱片公司称其对此事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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