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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斗光碟网上叫卖 检察院称录像带不可能流传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7:24 华商网-华商报
李金斗光碟网上叫卖检察院称录像带不可能流传
李金斗遭遇“录像门”

  有关李金斗被敲诈案的喧嚣还没有过去,昨日记者在网上发现了一则“转让《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DVD”的帖子,并标明价格为5元,且叫卖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此帖引得网友纷纷跟帖,不少人都怀疑,难道录像带已经泄露,又是一起“璩美凤事件”?

  卖家玩神秘

  根据此人在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帖子的主人。对方的资料称他是一位居住在北京的28岁男子,网名为“北极熊”。他告诉记者目前正处于零售阶段,正在和网站谈合作,准备把录像视频发到网上去,供网友免费下载。他向记者吹嘘,光碟的质量很好,是在韩国统一制作的,但是买碟的人必须自己到北京中关村取。他说自己的目的不光是为了挣钱,也是为了让娱乐圈更热闹点,“不过我和李金斗可没有仇。”对于光碟的来源,他闭口不谈,只表示:“弄这些东西不是什么难事,画面质量大家看过就知道了,肯定能看清人。”然而当记者再想和他多聊两句时,他表示自己很忙,没有时间。

  检察院称录像带保存完好

  涉案录像带真的流传到社会上,还是网友的恶意炒作?昨日记者联系到负责这起案件的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当初提交给警方查获的录像带现在完好地保存在检察院,绝对不可能流传到社会上,“网上的东西肯定是假的,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我们工作过程中。”

  而对于录像带传播到网上所触及到的法律问题,西安高新域律师事务所的王晓龙表示,公开传播淫秽光碟,将触犯刑法,“如果说这个光碟的内容是污秽的,被这个人散布到网上去,内容不管是不是关于李金斗,这个人都犯了传播黄色信息罪。而如果这些内容真的是关于李金斗的,那么他对李金斗又构成了名誉侵权。”王晓龙律师表示,根据刑法,最高可判三年。本报记者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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