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锐海)如今仍在拘留所内的窦唯,昨日首次通过律师在网上发表了声明,这也是“5·10事件”发生后,窦唯本人的第一次公开表态。此外,窦唯的一位好友昨日也向记者透露,窦唯可能会在这两天内获得释放。
该声明由代理窦唯这次事件的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中阐明:“2006年5月17日上午,律师在警官的陪同下依法会见了在押的窦唯并做了笔录(有窦唯签字)。经窦唯
本人同意,应社会各界人士要求,我们将窦唯关于‘5·10事件’的表态转达。”
声明中,窦唯承认了导致该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实是“因对某些媒体的报道有异议,在与媒体的接触中,媒体不能坦诚交流,意图引起公众注意,所以采用了过激行为”。同时,窦唯也认识到这种过激行为是不对的,希望业内人士遇到相同情况时不要效仿。
窦唯还表示,愿意承担该事件中财产损坏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给《新京报》造成的财产损失(旧台式电脑一台),以及给被烧车辆的车主造成的财产损失(车后备箱盖及右后灯等)。最后,窦唯对业内人士、众多媒体、众多歌迷在事件后对他的理解,也深表谢意。
在声明发表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窦唯好友,她向记者证实了这份声明确实由窦唯的代理律师发出。此外,该好友还向记者透露,窦唯很可能会在本周内获得释放,但最终结果还没出来,所以还不能完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