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明星全接触 >正文

画家村制片人杨义巢授权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0:37 新浪娱乐
画家村制片人杨义巢授权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新浪娱乐讯 8月24日,演员肖琼(blog)在新浪博客(blog)发表了一篇题为“不得不这样吗?”的博文,9月1日,《画家村》制片人杨义巢(blog)授权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在新浪娱乐频道发表律师授权声明书,声明全文如下:

  杨义巢先生授权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律师授权声明书

  杨义巢先生,笔名:老巢。是北京中视经典工作室主任、《诗歌月刊·下半月》的执行主编、北京市作家协会会员,是社会公众人物。杨义巢先生谨慎做人,认真做事。但近期发现肖琼的博客(blog.sina.com.cn/u/1251373211)中有恶意诽谤杨义巢先生的内容,在其博客中故意捏造事实,公然诽谤杨义巢先生与其进行性交易,严重地侵犯了杨义巢先生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杨义巢先生授权本律师事务所发表如下严正声明:因博客具有社会公开性及传播性,博客中的内容若恶意诽谤他人,便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肖琼的博客中指责杨义巢先生与其进行性交易是无中生有,恶意诽谤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杨义巢先生的名誉权!在此要求肖琼的博客必须立即停止对杨义巢先生的侵权行为,删除其博客中不实内容及有损杨义巢先生名誉权内容,并要求肖琼公开在其博客中对杨义巢先生赔礼道歉。对此前,尤其是此后侵犯杨义巢先生名誉权的行为,本律师事务所将随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代表杨义巢先生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

  2006年9月1日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明星模仿秀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