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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欣遭人盗用名义 《粉红色陷阱》涉嫌诈骗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2:43 新京报

  

孟欣遭人盗用名义《粉红色陷阱》涉嫌诈骗
孟欣表示《粉红色陷阱》假冒她的名义招聘演员,损害了她个人的名誉

  本报讯(记者刘玮) 昨日,央视《同一首歌》(blog)总导演孟欣(blog)针对电影《粉红色陷阱》盗用她的名义拍片进行诈骗一事举行了媒体说明会,并且现场拨打了110的报警电话。

  孟欣称,该公司对她个人以及《同一首歌》进行了侵权。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依然在报案现场进行询问。

  被骗的高女士(化名)告诉记者,本月初她在《职业招聘报》上看到了名为“中影世纪国际影业公司”刊登的招聘演员的广告,于是她按照广告上的地址,带孩子去面试。一个自称是副导演的男士王某告诉她新片名为《粉红色陷阱》,由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孟欣任总导演,而高女士也看到了贴在墙上孟导的大幅照片。不久后她收到了被录用的演员通告单,并且交了一千元的报名费。之后,王某又提出让高女士交2万元的赞助费,这让她起了疑心,于是打电话到《同一首歌》栏目组来核实。9月12日,王某依然在电话中强调《粉红色陷阱》一片的导演是《同一首歌》总导演孟欣,并声称他是第二次与孟导合作。

  昨天下午,当记者拨打广告上留下的电话时,已经无人接听了。孟欣则明确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王某,更没有担任《粉红色陷阱》“总导演”之说,并且她认为中影世纪国际影业公司假冒她的名义招聘演员,已经对她个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也侵害了《同一首歌》和中央电视台的声誉。

  孟欣对记者表示,对有人打着她和《同一首歌》的名义进行诈骗感到非常吃惊,她一定会把此事追查到底。

  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孟欣拨打了110报警电话,5点警察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进一步的询问。负责此案的刘律师则表示,《粉红色陷阱》剧组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并且涉嫌诈骗。此外,如果刊登此广告的《职业招聘报》没有对其广告内容进行核实,也应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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