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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不满被报“撞人不赔” 状告媒体索赔21万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5: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文清不满被报“撞人不赔”状告媒体索赔21万

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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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被几家媒体报道“撞人不赔偿还耍大牌”,昨天,原央视女主持人文清以“虚假报道严重贬损个人名誉”为理由将重庆商报社、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有线电视台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家被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1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文清诉称,今年4月1日,《重庆商报》刊登了《(文清)车祸后不接电话也不赔偿》一
文,该报道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当天,上海东方网的“东方娱乐”频道和青岛有线电视台的青岛传媒网未做任何核实,也进行了相关报道。此后,多家媒体转载了这些报道。这些失实的报道使许多不了解真相的受众对自己产生了误解、厌恶甚至是反感,损害了自己的公众形象。

  昨天下午,重庆商报社总编室的徐先生向记者证实,文清曾就此事向该报发过律师函,但目前该单位还未接到起诉状。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的徐女士称,他们目前也尚未接到起诉状,如果接到,肯定会按照法律程序准备应诉。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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