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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公布“性交易”录像 自称为回答网友质疑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1:55 潇湘晨报

  曝光黄健中录像带事件两年多后,演员张钰(blog)再次跳了出来,不过这次她所做的更为生猛,这两天她把自己偷拍的与导演进行“性交易”的录像、录音内容公然地挂在了网上。

  张钰的个人博客和很多网站上出现了两段经过处理的录像带,内容分别是两对男女亲密之画面,张钰称,此举是为了回答网友质疑。其中一段录像带的女主人公就是张钰本人
,这两部视频还在最前端加播了张钰的一段“讲解”,简单介绍了录像中的人物及其结识经过。在第一部录像中,张钰在讲解中对与其在一起的男子指名道姓,并且说当时这个导演打着介绍戏的名义,带她到一处出租房,短暂的视频中显示二人衣着暴露接吻的镜头。另一部视频除了当事人的面部,其余几乎均打着马赛克,张钰在拍摄一名在床上的男子,该男子问她“你想干吗?”并上来争夺,镜头顿时模糊并且凌乱,只听张钰的声音在说,“你再抢我就叫,你给我呆回去,否则我马上就叫。”张钰说,当时因为自己用身体死死地护住录像机,才没有被抢去。“但是这么多年也没人找我要,当没这回事一样,他们都无所谓了。”

  那么此举是否被法律所允许呢?昨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蒋悟真博士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公布偷拍的内容已经涉嫌侵犯了录像中的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现在视频已经公布在网上了,从这个方面来说,这些导演是可以起诉她的”。而前段时间在被问到证据如何处理时,张钰曾回答,考虑高价出售,因为有网站想买。对此,蒋博士表示,“如果她公布出来的视频是卖给这些网站的,那无论是她个人还是网站都是要承担责任的,毫无疑问的是违法了。”

  随后记者还询问了从张钰这方面讲,她是否会有胜诉的可能性,但蒋博士很明确地告诉记者,对于此事,张钰的可诉性不是很大。“现在只有‘性贿赂’的说法,但对于‘性交易’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当,并没有立法,因此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支撑这种案例。像这样的事情,现在更多的只能是从道德的层面进行谴责。当然,以后国家可能会制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本报记者王路 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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