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蓓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演员刘蓓在欧陆经典小区花200多万买了两套房子,没有按时得到热水供应,就把小区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赔偿刘蓓8万元的合同违约金,该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2003年12月,著名演员刘蓓与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247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朝阳区欧陆经典小区的两套房屋。
刘蓓称,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去年1月31日前保证业主能够正常使用生活热水,否则将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实际上,直到去年11月22日,开发商才为刘蓓家提供正常的生活热水,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给刘蓓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刘蓓以开发商严重违约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称,该公司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是“刘蓓自己把合同条款理解错了”,当初公司承诺的仅是“将保证热力供应的基础设施完成”,至于能否实际供应,与该公司无关。
朝阳法院认为,可正常使用,不仅意味着具备开通条件,更应该意味着能实际投入正常使用。因此,开发商迟至去年11月22日才让业主正常使用热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刘蓓的代理人说,与刘蓓一起拿到有关热水供应的胜诉判决的,还有欧陆经典小区的其他几十户业主。一审判决后,开发商对所有案件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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