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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法不容情,何况面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4:17  南方日报

  娱评法不容情,何况面子

  郑照魁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话说得挺精辟。但还是有不少值得补充的地方。比如说,有江湖的地方,必定就会有大佬。而有大佬的地方,必定就会有面子。在黑帮电影里,有多少打斗事件仇杀事件起因都是因为大佬们伤了面子?

  娱乐圈毫无疑问也算是一个江湖。而在这个江湖里行走,面子当然是大过天的事情。所以,这个圈子里的大佬们,都是一些手眼通天的角色,都是一些很有面子的人,都是一些能够利用面子办成很多正常途径无法办成的事情的人。臧天朔毫无疑问是这种角色中的一个。

  关于这位歌手,我们印象最深的无非是那首《朋友》:“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是的,在多年没有当红作品出现的情况下,我们的确想起他了———因为他被抓的消息目前已经铺天盖地,因为大家都在说,他是黑社会。

  是否涉黑,得由公检法机关判断,我等无从猜测。但他因为涉嫌命案被抓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现在的问题是,臧天朔到底和那些直接责任人是什么关系?我们相信臧天朔应该没有直接参与到斗殴或者命案中,因为他自己就算有这冲动,也不会放得下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面子。但按照臧天朔一贯的作风,我们应该可以给这些人定位为臧天朔的“朋友”。臧天朔喜欢交朋友,喜欢为朋友出头办事已经是圈内众所周知的事,但是,如果仅仅作为一个歌手,他又能用什么能力为朋友办成什么事情?———只能依靠自己的身份,以及身份所带来的“面子”。

  所以,才有了他摆平窦唯烧车案的传言,所以才有了他为摇滚歌手的老婆被绑架出面的消息,所以才有了“臧天朔能够摆平一切”的传言,所以才有了一部分人借着他的名头去违法乱纪———因为臧天朔有名望,哪怕你犯了错,有他出面,问题大都可以解决。

  而关于臧天朔的问题,其实并不是所谓的艺人自律那么简单,而是公众人物如何利用自己的声望和名誉的问题。但是很遗憾,就像名人们不知道自己的隐私界限究竟在哪里一样,很多名人也不清楚,自己的声望究竟可以用来办哪些事情,哪些又是不能去办的事情。而臧天朔的问题关键在于,他把自己的声望笼罩在了法律之上。可惜的是,如今早已不是刑不上大夫的年代,也不是慈禧太后一言决杨乃武生死的年代,更不是单凭名人声望、靠走关系就可以摆平违法乱纪事件的年代。法不容情,同样也容不下他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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