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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及其经纪公司就杂志侵权一事发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3日16:27  新浪娱乐
李小璐及其经纪公司就杂志侵权一事发声明

印有李小璐感言的杂志内页

  新浪娱乐讯 2009年3月12日,李小璐及其经纪公司通过新浪娱乐就某杂志侵权一事严重表态,称因形象受到损害,要求对方撤图道歉。(WJ/文)

  李小璐称肖像权遭盗用 要求撤图道歉(组图)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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