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叶京微博回应挨打事件 痛斥记者报道失实(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09:45  新浪娱乐 官方微博
text1 导演叶京微博截图
text2 早起爆料截屏

    记者于杰新浪微博回应指责>>>>>

  点击进入:叶京微博

  新浪娱乐讯 京华时报政法部记者于杰1月10日在微博透露,某电视剧导演疑因与女演员发生婚外情而遭毒打的案件已被检察院公诉。对此,有网友爆料该导演是叶京。1月12日,叶京开微博承认自己是被打者,并公布了凶犯们的身份。2月15日,叶京连发37篇微博再次回应婚外情挨打报道,痛斥记者消息来源不正当,并称在住院期间,围绕整个事件写了一个名为《伤害》的剧本。

  质疑记者消息来源 痛斥记者报道失实

  叶京首先表示,于杰爆料中所指的“某导演”正是自己无疑,而针对于杰微博中所称,爆料内容来自于“检察机关披露”,叶京提出质疑:“人民检察院对案情的披露有严格程序和制度,你所说的我去年在某高尔夫停车场被某某人雇凶行凶加害于我的案件,公诉机关正是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如果真是该检察院向你这位资深政法记者披露的,请公开告知披露时间、地点以及主要内容。”

  针对于杰在河北法制报公开发表的题为《偶像剧导演因与演员婚外情遭暴打,女子丈夫被诉》一文中所写:“检察官称,因为对家庭的不负责,对感情生活的放纵,受害人(显然是指我)不但被人殴打,损失了财产,还导致了两个家庭的不幸!”叶京发出质问:“试问!此段话是哪个检察机关的哪位检察官讲的?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本案受害人的我对家庭不负责和对感情生活放纵?!恰恰是你的这个不负责的失实报道使我的家庭蒙受了巨大不幸!你为了强调你的消息来源的合法化,打着检察机关披露的幌子,捕风捉影,扰乱视听,误导大众,其用心何其毒也!”此外,针对北京《法制晚报》林红于1月31日发表的相关报道,叶京也指责是在“借检察机关之名,利用手中权力对受害人及家庭的恶意攻击诽谤,并盗用你们手中掌握的报纸媒体的名义”,并表示如果相关记者所说的事实不能举证,就将成为构成名誉侵权案的被告。

  证实检察机关从未披露过任何消息

  在对于杰等记者的消息来源提出质疑后,叶京宣布:“检察机关今天已经彻底否认了你们所说的消息来源的事实。”叶京在微博中写道:“我的律师今天于法庭当面询问了负责本案诉讼的朝阳检察院姓毛的检察官,问她是否知道《京华时报》记者于杰报道朝阳检察院对外披露受害人与被告之妻有婚外情,并因此遭到被告报复殴打一事,毛检察官当场答复:她从不上网,不知道网上情况,朝阳检察院和她本人就本案从没有接受过任何记者采访,以及从没有向任何媒体发过文字材料,她就本案从没接触过于杰等记者,谁都知道在案件未审理前,案情是绝对保密的,不能对外披露任何消息。”

  披露案发细节 称已围绕此事创作剧本

  叶京随后披露了案发当天的一些细节。他透露,当时凶犯是冲着他的儿子来的,“要不是我的奋力反抗,我和我儿子恐怕早就惨遭不幸了。”叶京表示,案发后,他第一时间报了警,并拖着受伤的身体接受了警察的询问,“后来我带儿子去医院去看病和鉴定伤情,直到第二天凌晨才完。”由于当时的愤怒,他曾决定立即通知媒体,第一时间告诉记者将自己被凶犯殴打的事实公之于众,“但是,负责办案的公安机关立即告诫我不要让任何媒体知道,这样会严重影响他们破案工作。我只好偃旗息鼓作罢。我一直没有对任何媒体透露并不是我不想,结果凶犯和个别媒体却以为我怕面对媒体。”叶京最后透露,“早在去年我住院治伤其间,一鼓作气,特别义愤填膺的围绕着这次事件写了一牛B剧本,名字叫做《伤害》。我想不久的将来会奉献给大伙的。” JZB/文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看明星八卦、查影讯电视节目,上手机新浪网娱乐频道 ent.sina.cn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