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李天一案女主角撤诉 警方否认

2013年02月27日17:13  汉网-武汉晚报 微博
李天一(资料图) 李天一(资料图)

  本报讯 前天,网友爆料李双江[微博]之子涉嫌轮奸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受害人得到极大物质补偿,包括工作、房产及北京户口。记者就撤诉的可能性采访了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分析说,刑事案件不会因被害人要求就撤销,但女方证词对强奸案定性至关重要。

    微博爆料李案和解

  前天,“杜歌微博”用“内部透露”的口吻爆料:“李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因李天一未满18岁,且当时已经醉酒,即便诉讼被重判的可能性极低,李天一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了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刑事案件不能随意撤销

  记者就此消息的可能性采访了一位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该律师说,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国家公权力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职责和职权,不是受害人能够随意撤销的。

  “按照刑事领域的基本原则,首先可以确认无疑的是,不是被害人撤诉就不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的。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据存疑或无法认定,才可能撤销案件。”这位律师表示,即便是受害人得到了物质上的补偿,并谅解了李某,也只可能在法院诉讼阶段,在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的考虑因素,而不能因此撤销刑事案件。

  但是,这位律师也表示,被害人的证词在强奸案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如果网友爆料属实,女方改变证言,否认违背其意志,那么在相当程度上会影响案件。

  警方回应

  这是公诉不是说撤就撤的

  记者就网传的“撤诉一说”向警方求证,当即被否。“怎么可能?这是公诉。不是说撤诉就撤诉的。”警方人员反复说明后表示,目前此案还在侦查之中。

  据警方知情人确认,受害女子已经成年,并非此前传言的未成年人。而此案中的五名嫌疑人中,有四名未成年人,但也有一名是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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