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申请公开审理遭合议庭依法驳回

2013年07月31日10:42  新闻晨报

  晨报实习生张伊迪 记者 张岂凡报道 继28日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在网上公布《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后,昨日上午,李某某的辩护人向北京市海淀法院正式提交了署名梦鸽的申请,但遭海淀法院审理此案的合议庭当场口头驳回,并记录在案。

  据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我院提交了署名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我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

  在遭法院驳回申请后,兰和在昨日12时许受梦鸽委托,立刻在网上作出回应。在这份回应中,梦鸽表示尊重法院驳回申请的决定,并称“提出公审是对社会传言一个有力地回击,李家从来没有也不会操控司法”。另外,梦鸽还强调,如果最终查明李某某真的有罪,犯到哪,办到哪,绝对不希望法院姑息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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