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侵权案开庭 斥原告主动扩大影响

2015年08月19日 15:02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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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19日)上午9时,女演员朱圣祎诉王思聪名誉侵权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朝阳法院表示择日宣判。

王思聪 王思聪
朱圣祎 朱圣祎

  新浪娱乐讯 今天(8月19日)上午9时,女演员朱圣祎诉王思聪名誉侵权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朱圣祎、被告王思聪及本案第三人潘雨润、张尧本人均未到庭,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均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庭审过程中王思聪方表示没有捏造事实,并称朱圣祎主动扩大本案的公众关注度和影响力。

  庭审中朱圣祎放称2015年2月4日,王思聪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转发了针对自己的微博,并评论“关于朱圣祎为入上戏出卖闺蜜。小小年纪人品极差,被老男人包养,把同学介绍给其他老男人拿回扣……从高中就各种贴有钱人,你给你男朋友带了多少绿帽你数的清嘛?”次日,王思聪又通过新浪微博转发网友恶意编造的针对朱圣祎的微博。

  因王思聪在微博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所以此事被众多媒体报道,公众也普遍关注评论此事,“王思聪爆料女明星被老男人包养”等话题成为网络热点。

  因此,朱圣祎诉至法院,要求王思聪停止侵权并删除两条相关微博;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支付证据保全所支出的公证费2280元、律师费1万元。

  为此王思聪律师请求驳回朱圣祎全部诉请,理由则是:一、王思聪2015年2月4日和2月5日所发微博系转发第三人张尧和潘雨润的微博,没有捏造事实;二、朱圣祎并未因涉案微博产生损害后果,且其主动扩大本案的公众关注度和影响力,对此王思聪不应承担责任。

  此次名誉侵权案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王思聪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原告朱圣祎主张的侵权结果是否成立;原告朱圣祎的各项赔偿请求是否应予支持。朝阳法院表示择日宣判。(辛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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