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遭前夫诉讼案开庭 婆婆加入案件升级

2016年03月17日 15:20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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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前夫李军诉其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案及李福珍(李军母亲)诉陈红、李军股权转让无效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陈红(资料图) 陈红(资料图)

  新浪娱乐讯 此前,李军起诉前妻著名歌手陈红[微博]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无效,3月16日,此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一同审理的还有李福珍(李军之母)起诉陈红、李军股权转让无效案。当天李军、陈红、李福珍三人并没有出庭,而是由各自代理律师出庭辩护,经过多轮辩护,双方未达成和解意见,法院也表示将择日继续审理、判决。

  歌手陈红现任海军政治部文工团国家一级演员,正师级海军大校,当年以一曲《常回家看看》红透大江南北,近年来陈红鲜少在电视上露面。其前夫是李军正是去年8月强闯沈星香闺的内地富商。2014年3月5日,歌手陈红与李军结束长达14年的婚姻,并于当月25日对外宣布离婚。2015年的6月29日,李军在微博发长文控告陈红,就陈红以军人身份经商、股份转让协议条款无效等多个事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财产 百分之五十财产分割比例有歧义

  陈红、李军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两人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在离婚后,按照协议,陈红得到李军名下的九家公司股权的百分之五十,但是事后双方对这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所属产生分歧。

  李军方认为转让给陈红的仅仅属于李军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股权,而非所有财产的百分之五十。但是,在财产分割协议上明确表示为所有公司股份的一半。原告没有对此表示接受,但是也未能拿出确凿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说法。

  撕破脸 李军控告陈红以军人身份参商

  2015年的6月29日,李军在微博发长文控告陈红,对陈红以军人参商存在质疑。案件审理现场,李军律师拿出陈红出席公司活动的照片,来证明其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

  陈红代理律师对此认为,陈红所涉及到的股权转让属于婚后财产分割,而转让给陈红的股份也不是由她自己持有,实际持股人为陈红指定人员持有。与此同时,只凭借照片来证明陈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证据不足。

  婆婆加入 股份转让案件升级更复杂

  同期审理的还有李福珍(李军之母)诉讼陈红、李军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案。由于李福珍在李军名下的公司持有一定股权,所以拥有股东身份的李福珍享有优先回购权。

  李福珍还请求法庭判决李军曾给予陈红的授权无效。据陈红代理律师表述,该授权产生于李军私闯主持人沈星私宅之后,遭到香港警方指控,无法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李军授权陈红全权代理公司相关事务,并签署授权书。李福珍方面对此授权表示不能接受,提出法院判决该授权无效的请求。

  双方未达成和解意见,法院也表示将择日继续审理。(实习生曹思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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