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3月30日,邓超[微博]“出轨门”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在微博中发布虚假消息,对邓超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三人共需向邓超赔偿1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宣判结束当天,微博账号“圈内老鬼”发道歉声明,其余两人并无回应。
2015年6月17日晚,微博“圈内老鬼”爆料称:“哎!又一跑男出轨了。”随后又发微博称明天十点公布新闻:“明天十点,约?”不过“圈内老鬼”很快删除了该条微博。自此微博发出之后“跑男出轨”的话题迅速登上热搜榜。已婚男士邓超成为被卷入舆论漩涡,大批网友涌进邓超微博下留言:“宁愿你出柜,也不要出轨”。
为此,邓超将三名微博博主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告上法庭。邓超认为,发布造谣诽谤言论、恶意中伤的行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2016年3月30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邓超“出轨门”案宣判:北京朝阳法院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分别给付邓超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宣判后,邓超一方表示不上诉。
宣判结果当天,微博账号“圈内老鬼”发道歉声明,称“邓超出轨”一消息是网友向其爆料,后经查实为虚假消息,在此,本人向邓超郑重道歉。并表示,今后也将严格把控信息的真实性。而其他两位被告并未明确表态。(实习生曹思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