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8月21日晚,作家李枫发长文爆料郭敬明[微博]曾对自己和其他男作家性骚扰、性侵犯,郭敬明很快反击:“1.完全捏造。2.已让律师处理。”23日下午,新浪娱乐独家获悉,郭敬明已向法院起诉,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发生两天内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回顾整件事,我们发现了若干疑点:李枫的爆料是否有据可查?郭敬明为何要直接提出刑事诉讼?这场备受关注的官司,谁的胜算比较大?为此,我们请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从刑法角度进行了解答。
同性是中国法律空白?
错,同性猥亵绝对犯法
首先,这一案件在网络之所以引发地震效应,因为它所涉及的同性猥亵、性侵属于敏感话题,但同性在中国法律上并非李枫所说的“空白”。据了解,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 237 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包括男性,因此同性之间的维权是正当的,在我国法律判决上也有过先例。
事件已超法律时效?
如有持续性行为,李枫仍有权报案
李枫爆料事情发生在2008年,已经超过了强制猥亵罪的刑事追诉时效。那么,李枫的追讨是否还有意义?
据易律师解答:“按照李枫的讲述,郭这些年并未停止对其他人的侵害。这种一直在持续中的行为,可以中断追诉时效,李枫仍有权利以被害人的身份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李枫的维权并未过时。
空口无凭难维权?
或许李枫有备而来
那么,李枫的维权之路胜算几何呢?事件发生后,很多人认为李枫空口无凭,仅凭那篇长文里的潦草描述,很难证实真实性,搞不好还要被郭敬明反告诽谤。但易律师认为,如果李枫不是一时气愤或者糊涂发出此文,也可能他早有准备,并且不是毫无胜算。
“李枫作为一名年少有才的作家,隐忍了这么多年。可能他在那件事之后就留了个心眼,用偷拍设备留下了音频视频资料。李枫称还有其他几个男作家也遭遇了性侵犯,如果还能有其他人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指认,那么李枫还是有胜算的。”易律师表示。李枫发文揭露,究竟是临时起意还是有备而来,我们不得而知。
郭敬明为何要刑事诉讼?
宣告决心,要让李枫付出代价
通常明星打的名誉权官司都属于民事诉讼,而此次郭敬明直接提起了刑事诉讼,两者有何区别?
易律师告诉我们,民事诉讼一般情节较轻,赔偿金额也比较少,可能十万二十万就可以解决。而郭敬明所告的“诽谤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惩罚还是相当严重的。“之所以选择刑事诉讼,用意十分明显,不在于索赔,而在于让李枫受到刑事处罚,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也向公众宣告自己的决心,证明自己的清白。”
李枫是否构成诽谤罪?
已达到立案标准,无证据对李枫不利
郭敬明先发制人,指控李枫构成诽谤罪。如果李枫真的拿不出证据,诽谤罪是否成立?
易律师表示:“无论从转发量、阅读量还是影响力来说,此次事件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李枫没有证据,结果会对他不利。”看来,李枫是否能拿得出证据,将成为他摆脱诽谤罪名的关键。
谁的胜算比较大?
官司名声难两全,结果可能是和解
“法院靠证据,但公众靠感觉,从现有舆情来看,大部分网友倾向于相信李枫的话。李枫作为弱势的一方,能够获得大多数公众的同情,如果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结局会激发公众的强烈不满,郭敬明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名声。对于郭敬明来说,最佳的应对方式是先起诉,表明态度;等事情发酵一段时间,再中途撤诉,树立自己宽宏大量的形象。”易律师表示。
易律师还认为,由于该案件属于“风化官司”,法院通常会极力促成双方和解,而不会很快做出判决。同性问题较为敏感,不会被无限制地扩散,因此或许不久后,该案件会慢慢淡出公众视野。
(何小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