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赔偿1.5万元

李易峰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赔偿1.5万元
2018年07月30日 17:09 新浪娱乐

7月30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在其官方微博声称演员李易峰诉王*闪名誉维权案于7月16日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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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7月30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在其官方微博声称演员李易峰诉王*闪名誉维权案于7月16日一审胜诉。被告王*闪因配文转发含有侮辱、诽谤言论的直播视频片段,被判构成对李易峰名誉权的侵犯,须连续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顶发表致歉声明向李易峰公开致歉,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诉讼费用。

  去年12月,游戏主播“你的傻狐帝”在帝师直播间diss李易峰,称李易峰与某女星有不当行为,随后其他微博用户也对关于李易峰的直播片段进行传播,直播事件当晚就上了热搜,李易峰工作室立刻发布声明辟谣,表示爆料是谣言。同时将不实言论发布者和传播者诉至法院。7月2日,李易峰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开庭。法院命令被告人在其微博首页置顶道歉声明三天,并赔偿相关费用共1.5万元。由星权律所代理的李易峰其他名誉维权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过程中。(实习生英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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