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著名歌手臧天朔被某网站评为“国内歌坛十大丑星”之一后,于年初向北京朝阳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与此评选相关的两网站并索赔300万元,昨(10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本月14日双方交换证据之后,这个首场关于公众人物的名誉侵权官司就将于20日左右在北京开庭。
去年底,这家名为“网蛙”的网站将臧天朔与那英、刘欢、朴树、田震等30位国内知名歌手列在候选名单上,让网民投票选举“国内歌坛十大丑星”,不幸入围的臧天朔于是愤然起诉“网蛙”和制作了相关链接的“网易”网站。
昨天,记者在采访臧天朔的律师唐波时,这起名誉侵权官司将于20日左右开庭,据唐波透露,目前“网易”和“网蛙”网站均已到庭应诉,但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唐波称,“该案件看起来简单,国内外都有这类官司,但类似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官司在国内尚属首次,相关法律上也没有具体的条例规定。”据悉,由于本案焦点涉及“公众人物是否应该无条件接受外界评论”,双方各执己见,但律师透露已准备了充足的证据,从立法的意图和原则上争取拿下这场官司。记者 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