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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雪谈侵权案 所获赔偿捐重庆红十字(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1:06 新浪娱乐
韩雪谈侵权案所获赔偿捐重庆红十字(组图)

韩雪

韩雪谈侵权案所获赔偿捐重庆红十字(组图)

韩雪

  新浪娱乐讯 作为新一代的“玉女掌门人”,韩雪(blog)有着玉女的清纯气质,骨子里更是透着一股正义凛然之气。日前,韩雪“遭侵权案”已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其肖像被擅自用作重庆一家医院的无痛人流广告,这与韩雪的玉女形象相去甚远。为了解此次事件的始末,记者通过韩雪的经纪公司采访到韩雪本人,这也是韩雪首次对该事件的正式回应。

  笔者:韩雪,你好!最近看到很多关于你遭侵权的报道,大家都很关心案件的发展,听说一审判决是得到了2万元的精神赔偿,但是90万的侵权赔偿被驳回了,现在正准备上诉,是不是这样?

  韩雪:你好!嗯,是的!我是最近从委托律师那里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当时听律师说对方已经在法庭上承认了侵权的事实,但是却不需要支付任何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损失赔偿,而只是支付2万元的精神补偿。听到这样的结果自己觉得有些不能理解,既然认罪了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相当的赔偿金额,犯错太容易改正也就容易再犯,犯罪成本过低也是一样,所以公司在和律师沟通之后,正在准备材料,决定上诉。

  笔者:韩雪以前有遇到过同样的情况吗?看到营业场所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果遇到了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上法庭吗?

  韩雪:这是第一次遇到有人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至少是我所知道的第一次,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其实自己不是一个一上来就会针锋相对的人,如果通过调解可以达到目的的就不会再采取其他的措施。就像这次的案子,其实去年5月在发现他们擅自使用照片之后,公司在7月先委托律师向

医院发出律师函要求调解,但是他们没有作任何回应。虽然自己在很多事情上都可以让步,但是对于他们这种态度和之前的行为,觉得不应该妥协,所以决定上法庭,告到底。

  笔者:是怎么会提出90万元的赔偿金额的,这个数目是怎么定的,有什么依据?

  韩雪:因为他们是把我的肖像用作广告,所以赔偿金额是公司和律师按照公司有关的广告合同讨论研究之后决定的。

  笔者:韩雪是从何得知自己的照片被一家医院用作人流广告的,当时知道这件事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韩雪:当时,是我的一个朋友发了e-mail给我,让我看了印有我照片的这则广告,知道是重庆的一家医院在去年5月的时候,在重庆的电视台和报纸上刊登了这则广告。当时自己很吃惊也很气愤,因为他们擅自使用了自己的照片而且还用作人流广告,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找律师,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后来还得知这类广告已经被列为12类禁止刊登的

医疗广告之列,觉得自己实在很冤!后来律师在搜集证据的时候因为无法再录到当时电视台播放该广告的画面,就只买到了四期刊登有这则广告的报纸作为举证的材料。

  笔者:韩雪平时给人的印象一直都是很“柔”的江南女子,包括演唱歌曲的风格和出演的电视剧角色,例如大家熟知的“陈想南”,那么这次怎么会想到走上法庭,打起官司的?只是因为一时的气愤吗?

  韩雪:出道6年,自己是演了不少角色,可能是南方女孩子的关系,再加上当初的定位,所以这么多年来演得最多的还是“好女孩”的形象。大家看韩雪可能就是比着“陈想南”、“石秋果”去的,所以这次打官司很多人也会觉得韩雪突然态度强硬起来了,其实也没有,只是面对法律面对公理的时候,韩雪会很坚持。其实现在很多商家会利用别人的肖像做各种广告,尤其是公众人物,有不少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但很多也都被忽视了。当时知道这件事情的确很气愤,但打这场官司绝对不是为了平愤而是为了一个“理”字,也为自己的名誉和大家的利益,想杀一儆百,让那些不尊重他人不尊重法律的商家知道犯罪就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笔者:近几年,韩雪在影视歌的发展可谓是宏图大展,作为80后的当红艺人,韩雪会不会担心这次打官司会让认为有炒作的嫌疑?因为现在通常“绯闻”和“打官司”都是司空见惯的炒作手段,好像很流行。

  韩雪:首先想说,这是场不得不打的官司。入行这么多年,“惹事生非”不是我的风格,如果真要有人说我是为了炒作,我想有句话叫“日久见人心”吧。就好像做慈善活动,做一次两次别人可能会说你是作秀,但是我想只要你坚持,你是真心在为慈善事业作贡献,不需要过多的褒贬评价,大家都能看出真假,更何况你如果只是一心想做慈善更不会在意其他人是如何评价的。

  对于我来说,作为艺人,我很想善用自己的公众效应,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一群人,让他们能为社会做更多积极意义的事情。就像当初我参加闪电星感动,也是有这样的信念,因为只有越来越的人献出爱心,才能有更多的人得到帮助。让我很高兴的是,现在我的一个雪迷会会长已经成为了闪电星感动节目的长期志愿者,他每期活动都会参加,这让我感动很自豪也很欣慰。

  笔者:最后想问韩雪坚持上诉,会不会怕被人理解成只是为了90万的这笔赔偿金?

  韩雪:先前提到赔偿金定在90万是按照公司相关的广告合同,另外觉得只有付出相对沉重的代价才能遏制今后的再犯罪。犯罪成本过低无疑也是降低了跨越法律的门槛,轻易就可以改正的错误也会更容易再犯。做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杀了人之后如果不用偿命只要说声对不起的话,那杀人犯真的是要比比皆是了!而且我的委托律师表示对方承认侵权就应该赔偿损失,只要他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所以不付出代价的犯罪本身就不合理。

  另外,打这场官司,只是想讨回一个公道,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最终会有一个公平的判决,我只是不想让那些违法的商家有再去损害别人利益的念头。对于所获的赔偿金额,我会捐给重庆当地的红十字会。其实一直都很想帮助那些需要救治的病人,虽然这次和重庆医院打上了官司,但是对于医院保有的“救死扶伤”精神依然很崇敬,所以想用这笔钱救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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