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李某某主犯且无悔罪 十年已轻判

2013年09月26日11:39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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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今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称此案不存在逼供诱供;证据足以证明五名被告人均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李某某关于其“进入房内不久睡着,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辩解不予采信;多名被告人了实施暴力;被告人与杨某发生关系的行为确系违背了本人的意愿。

  而对于此案的量刑意见,法院称: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过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但犯罪时系未成年,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责编: Soul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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