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强奸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13年11月27日10:03  新浪娱乐 微博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李天一二审维持原判 李天一二审维持原判

  新浪娱乐讯 今天上午九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案做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今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此前,海淀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10年;王某12年;魏某(兄)4年;张某3年缓刑5年;魏某(弟)3年缓刑3年。

  据悉,宣判结束后,合议庭对未成年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责编: 云会)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