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张淋官司始末及背景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8月14日14:53 激动网
激动网讯 去年12月23日,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赵忠祥在负责其新书《岁月情缘》策划促销工作的北京中视金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安排下,到济南人民商场鞋帽商场进行签名赠书活动。《华商时报》山东记者站记者张淋参加了此次活动。
2000年1月3日,张淋以长弓为名在《扬子晚报》上发表《买鞋才能获签名———赵忠祥泉城卖书遭冷遇》文章。该篇文章称,此次签名活动中,主办方要求“购书签名者必须先在商场内购买一双价格不菲的几个牌号的皮鞋与旅游鞋,方可获得签名”,前来签名的读者“寥寥无几”,签名活动“草草收场”。
赵忠祥则称,当日签名场面火爆热烈,秩序井然,活动持续约一小时,共卖出四五百本。
1月8日,《北京青年报》以《“名人出书”议论多》为题,转刊《扬子晚报》的报道《买鞋才能获签名赵忠祥泉城卖书遭冷遇》和《钱江晚报》的评论《赵忠祥出书“火气”不小》
1月12日,多种报纸刊登消息:北京2000年图书订货会上,赵忠祥拍案而起,怒形于色,举着北青报的复印件说:承蒙《北京青年报》的关爱,在1月8号的第七版刊登了两篇不堪入目的文章,用下流的语言无中生有,歪曲事实,仗势欺人,并以如此下流的行径诋毁我。
2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张淋状告赵忠祥名誉侵权案。张淋认为赵忠祥在12日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上和其后在青岛某超市签名时,对他进行了“侮辱性谩骂”。
3月7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受理赵忠祥状告张淋和新华日报社侵害其名誉权案,索赔35万元。
4月5日,张淋状告赵忠祥侵权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6月21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赵忠祥状告张淋和新华日报社侵权案。
7月10日,赵忠祥状告张淋和新华日报社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终结。张淋和新华日报社被判决侵害赵忠祥名誉权违法行为成立,分别赔偿赵忠祥精神损失费2000元和1000元。
7月25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张淋诉赵忠祥一案败诉,案件受理费2010元由原告张淋负担。在接到判决书后,张淋突感不适,去医院检查后,医生疑为冠心病发作,劝其住院治疗。
7月28日,张淋继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赵忠祥的行为构成对上诉人张淋名誉权的侵害,并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8月9日,张淋京鲁两地官司败诉后,再次反诉,赵忠祥应诉。
8月9日下午,张淋自杀送医院抢救。
张淋自杀新闻背景
在“张淋状告赵忠祥”和“赵忠祥告张淋”两案一审判决后,张淋于8月9日下午服下大量安眠药自杀,幸被发现后送往医院抢救。
9日14:00左右,张淋的一位朋友给他打电话时发觉张淋的声音低落,精神恍惚,流露出厌世情绪,便急忙询问他在何处,后手机掉线,再拨打时已经无人接听。张的朋友情急之下同张淋的律师范作民取得联系,范律师闻讯冒着大雨赶到张淋居住地,由于不知其具体住址,经过半小时挨家挨户的打听,终于在一座居民楼的五楼找到了张淋。此时,张淋已经服了一瓶安眠药,处于昏迷状态。范律师赶忙报警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16:00许,张被送到济南市中心医院急诊室。院方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救。经过抢救,医生宣布张淋脱离危险。截至当日23:00,张淋的神志仍不完全清醒。10日上午,刚刚清醒过来却依然情绪低落的张淋称:由于两次官司的败诉,并长期处于重重巨大的压力下,他的精神几近崩溃。觉得自己无路可走了,他想以这种极端的方式给自己一个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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