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阿房宫”广告案一审判决 刘晓庆公司咸阳上诉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7月15日10:07 天府早报
进入2000年刘晓庆一直新闻不断,在经历两私生女事件、克隆八个刘晓庆事件之后,其属下的晓庆公司不服咸阳秦都区法院日前作出的一审判决,13日正式向咸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由于电视剧《火烧阿房宫》贴片广告纠纷,晓庆公司一纸诉状将五星广告公司及五O五医保公司推上法庭,对于违约在先的晓庆公司,五O五在咸阳将五星广告公司作为被告,晓庆公司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
咸阳秦都区法院一审判决后裁定:五星广告公司及晓庆公司违约给五O五医保公司造成损失,责令晓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74.1万元。
而晓庆公司以《火》广告宣传资料不是合同附件等两点理由,表示对一审判决持有异议,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据悉,目前咸阳市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并将于近日开庭。(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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