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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我最红”网络选秀活动参赛规则

  新浪娱乐讯 2007年11月5日,新浪网主办的“2008我最红”网络选秀活动火爆上线!你是否也曾有一个梦想?唱出心底最感动自己的声音?你是否也曾有一个渴望?舞出心中那团火一样的激情?曾经的憧憬,今天我们帮你实现!“2008我最红”,人人可以当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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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我最红”活动规则:

  第一阶段 明星我最红(已结束)

  1、第一阶段从2007年11月5日~11月25日

  2、网友将通过新浪明星粉丝圈参与本阶段的活动;

  3、在规定时间内,网友可以通过某明星的粉丝圈讨论为明星加油助选。本阶段将按照访问量、发帖量、图片楼数、活跃度(圈子登录人数和注册人数的比例越高就越活跃)的综合指数最高的前20个粉丝圈所对应的明星将成为第二阶段被模仿的明星对象;

  第二阶段 超级模仿秀

  1、第二阶段比赛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2008年3月2日

  2、参与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声线、形象、气质和特长,以20位明星为模仿对象,将自己的才艺表演拍摄成视频,以播客的方式上传至本活动的专题页面(帮助:如何制作播客、如何上传播客)。推荐播客作品参赛具体方法将在第二阶段活动启动时公布。

  3、本活动对参与者的模仿对象和模仿作品不做任何限制,每一位参与者既可以模仿多位明星,也可以模仿其中某一位明星的多个作品;

  4、上传作品对拍摄设备、手法、技巧不做任何限制,既可以是草根手机、摄像头作品,也可以是高档MV作品,对于应用MIDI、3D等高科技技术手段的作品也非常欢迎;

  5、作品获得最高流量的50位参与者,作品获得最高评论数的50位参与者,粉丝圈推荐最多的50位参与者,和评委推荐最佳的50位参与者,共200人将晋级到下一阶段;

  6、各项前50名之间如有人员重叠,只取排名最高的一项;

  第三阶段 快乐秀自己

  1、第三阶段的时间为2008年3月3日~5月11日,总计十周

  2、晋级第三阶段的200名选手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成20组,每组10位选手,每周选出一位冠军晋级总决赛;

  3、每组选手必须演唱主办方指定的歌曲,并拍摄下来上传至个人播客;

  4、每位选手可以用多种风格演唱指定歌曲,并制作成多个播客作品;

  5、网友可以通过在线和手机短信的方式给选手投票,每条短信计为十张在线选票,每周获得票数前三的选手将进一步接受评审团的评判,并最终产生周冠军;

  6、网友在参与过程中都有机会获得各种投票方式随机抽取产生的幸运奖;

  第四阶段 最红星光夜

  1、总决赛将于2008年5月中旬展开;

  2、总决赛开始前,网友都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的方式为自己支持的周冠军投票;

  3、最终的冠、亚、季军将根据十强选手的得票数和总决赛现场评审团的打分综合评定后产生;

  4、具体比赛细则将在十位周冠军选手产生后另行公布。

  注: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