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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广电总局要求 辽宁荧屏黄金档封杀暴力剧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9:35 沈阳今报

  今报讯4月18日,广电总局发表了有关“电视台黄金时间将禁播凶杀暴力涉案题材影视剧”规定,明确提出全国所有电视台在黄金时段不得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题材影视剧,要净化荧屏。具体“凶杀、暴力、涉案”剧如何界定?该规定如何实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的有关人士。

  省广电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将在即日起实施,省广电局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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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把文件下发到省市电视台。他表示:“下周一,规定中的电视剧将退出辽宁省各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对于“凶杀、暴力、涉案题材电视剧”的界定,他介绍说:“广电总局的具体要求是‘正在播出的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点以后播出,有特殊需要的须向国家广电总局专项报批。’”他还表示,原来相关电视节目播放的专项报批权在省广电局,现在已经强化到广电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电视管理司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文件的细则将陆续推出。不过他表示,广电总局对电视剧的规定并不是规范电影的前兆,他说:“这并不是限制某些题材电影的前兆,毕竟电影和电视是有区别的。”(首席记者宁玲 记者王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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