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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开庭审“皇妃” 三大焦点看“口水仗”(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1:37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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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学家王庆祥指责电视剧《末代皇妃》多处“重大失实”以及编剧张永琛侵害其著作权风波,已经升级进入法律程序。张永琛作为原告指控王庆祥侵害其名誉权,该案将于本月26日在天津开庭审理。连续两天记者都收到双方电子邮件,各执一词中又出现王庆祥否认向媒体说过“抄袭”、“剽窃”等新情况。

  焦点一:侵权?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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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永琛在发给记者的材料中这样解释其为何起诉王庆祥:“他在媒体上多次使用‘抄袭’、‘剽窃’等字样,侵害了我的名誉。”而在王庆祥发来的《〈末〉剧风波来龙去脉》中,他则表示,“这并不是我所实施,也不完全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接着他又指出:“《末》剧编剧不但看过我的书,而且看过不止一本;不但看过,而且确实是依据、参考、使用了;还确实出现了照抄的情节。”昨日在电话中张永琛对对方这样的说法感到费解:这究竟是说抄了还是说没抄?如果没抄,如何侵权?他表示“不想奉陪文字游戏”。

  焦点二:“胡编”的东西还要争?

  在张永琛给记者的材料中还提到:“王庆祥先生将电视剧《末代皇妃》贬斥为: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最虚假、最没有价值、最失败的作品。但令人费解的是,他要争得‘原著’地位,并要担任本剧的历史顾问。难道加上‘原著王庆祥’,电视剧《末代皇妃》就能变成‘最不虚假、最有价值、最成功’的作品了吗?”而另一方面,王庆祥在给记者的邮件中则表示他享有的著作权本身就应该得到尊重。

  焦点三:百万索赔谁给谁?

  张永琛告诉记者,由于王庆祥对他名誉权的“侵害”,与他合作的影视公司纷纷终止了合作,如有电影《图兰朵》等,给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所以他才提出索赔100万,而且“不和解、不撤诉”。昨日他还表示,这一数额并不是本案最终的索赔数额。由于该案涉及到对制作方的影响,他将与九洲公司和金泽太和公司协商后,再决定是否追加索赔。同时,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看王庆祥的态度”。接下来,他还将在全国一些被王庆祥“侵害了名誉”的城市分别打官司。

  而在王庆祥发给记者的《应诉告白》中,他则直接针锋相对指出“当你提出‘100万’索赔时,你想没想过,万一败诉了,要不要赔偿我的损失?会不会反过头来向我赔偿‘100万’?”记者 刘春燕 实习生 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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