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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王晶何时道歉遗体何时火化(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53 新闻午报
死者家属:王晶何时道歉遗体何时火化(附图)

死者的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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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火凤凰》剧组与溺水演员家属的矛盾再一次升级。昨天下午,剧组投资方和溺水演员家属原本约定在剧组下榻的江南造船大酒店举行正式商谈,但最后剧组以媒体在场为由,取消了商谈,溺水演员家属和记者空等了2个多小时。据悉,从事故发生至今已有15天,家属依然没有得到他们所要的一声道歉,而死者的遗体也尚未被火化,原因是家属提出要王晶答应出席陈的追悼会。家属表示,剧组应当承担过失杀人的罪名。代理律师朱广平强调,过失杀人很难判定,但剧组应当承担侵权引起人身伤害的赔偿。

  剧组“爽约”家属苦等

  昨天下午3点,原本是剧组投资方约定和溺水演员家属商谈的日子,各大媒体均到了谈判现场。由于宾馆方不同意媒体进入宾馆拍摄,家属不得已将灵堂搬到了宾馆的小食堂。记者与家属在小食堂等候,但是2个多小时过去后,剧组方面一位自称是法律部负责人的傅先生打电话给家属代理律师朱广平,表示因为有媒体在,剧组不会出席这次谈判,要求与演员家属私下谈。

  朱律师和演员家属对于剧组的这个答复非常不满。朱律师责问为什么媒体在就不能谈,剧组方面没有给出原因。家属气愤地对记者说:“如果剧组再是这个态度,家属认为剧组负有过失杀人的责任。明知道跳黄浦江有生命危险,还叫替身演员跳下去,不是过失杀人是什么?”

  家属已经准备上诉

  相比家属激动情绪,朱律师比较冷静。他认为,说剧组过失杀人太严重,不好判定,不过剧组至少构成了人身侵权的伤害。他强调,陈允火斤的死绝对不是王晶说的工伤那么简单。“如果是工伤的话,应该交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法》来处理,但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合同,只是事实上与剧组形成了雇佣关系,因此剧组应当承担的是侵权引起意外人身伤害的赔偿。”

  朱律师还强调,他们现在对剧组提出的要求有三点:第一、王晶必须公开道歉,第二、剧组在媒体上公开发表声明承担责任,第三、王晶参加陈允火斤的追悼会并在片尾特别加上陈允火斤的名字。朱律师指出,由于剧组目前一个要求也没有答应,家属至今没有同意将死者的尸体火化,尸体现一直停在西宝兴路殡仪馆,等待王晶亲自前往参加追悼会时道歉。家属还强调,他们已经在着手准备起诉的程序,并且王晶每拖一天道歉,他对家属的精神赔偿就必须增加。 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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