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在《神雕侠侣〉中扮演大侠杨过。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本报北京专电(驻京记者秦小) 昨天上午,在《神雕侠侣》中扮演杨过的黄晓明,被其经纪公司北京世纪元素娱乐公司告上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该公司以黄晓明私自接拍《神雕侠侣》为由,向没有出庭的黄晓明提出115万元违约赔偿。黄晓明的代理律师则以公司不尊重艺人发展前途进行反驳,并提出反诉,要求与世纪元素解除经纪合约。
缘起
接拍“神雕”
黄晓明代理律师俞蓉介绍,2004年8、9月间黄晓明参加了《神雕侠侣》男主角选秀活动,但世纪元素公司却于当年9月、10月两次致电《神雕侠侣》投资方抗议双方的接触,随后黄晓明也两次向经纪公司发律师函提出不同意见。在双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黄晓明个人与《神雕侠侣》签订工作合同。
原告
索赔百万
法庭上,世纪元素公司一上来就直言,起诉的时候只拿到15万的证据,但是现在还要增加,应该是黄晓明《神雕侠侣》、《聊斋》、《夜宴》、《大汉天子3》等剧以及两部广告总收入的25%。在法官的一再要求下,他们当庭进行了估算,最终将数额确定为115万。世纪元素称黄晓明在他们不知晓的情况下,签订了《神》剧的合同,他们看见媒体的报道才得知此事。此外,黄晓明还擅自接受邀请参加产品宣传活动,并接拍电视剧《聊斋》,其行为已严重违约。
被告
要求解约
对于世纪元素公司的诉讼请求,黄晓明方面不仅全部拒绝,还提出反诉,要求与世纪元素公司解除所有关系,并要求公司公开向黄晓明道歉。黄晓明方反诉理由是:接拍《神雕侠侣》这样的大戏对黄晓明前途是有利的,公司不仅不支持反而阻挠这是对黄晓明的极大不尊重,作为经纪合约主体的黄晓明有权和任何公司签订经纪合约。
动态
有望和解
昨天的庭审由于世纪元素诉讼请求不明确,加上第三方杰星传播公司的缺席,审判长宣布休庭,由于杰星传播公司属台湾公司,因此下次开庭还可能移交中级人民法院。记者发现,休庭之后世纪元素公司的律师向黄晓明方提出庭外和解口头请求,而且世纪元素副总也认为公司已“调解”一年了,这个事还是希望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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