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与星辉公司合同遗留问题再起波澜,可能妨碍《周璇》正常拍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早报讯 近日正在上海车墩影视基地拍摄的电视剧《周璇》,集中了张柏芝和黄圣依两代“星女郎”。正当两人开始飙戏时,黄圣依前经纪公司星辉公司提出异议称,黄圣依和该剧签订的合同无效。《周璇》总制片人吕军确认收到了星辉公司的传真,不过目前暂时不能对这件事情发表看法,而黄圣依方面则认为星辉公司完全是无稽之谈。
星辉:黄圣依还是旗下艺人
黄圣依和香港星辉公司的经纪关系一直没有一个彻底的了断,但在黄圣依拍摄了张纪中(blog)的《碧血剑》之后,她的自由身好像得到认可。在近期开拍的电视剧《周璇》中,黄圣依接演了王人美这一角色。但星辉对黄圣依出演王人美一事提出了异议。星辉方面表示,黄圣依是他们公司的艺人,而且合同一直签到了2011年,所以在此之前,她所进行的一切演艺活动都应该通过他们公司来签订合同。所以她私自和《周璇》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周璇》剧组真的需要黄圣依,那制片方该和星辉方面签订合同,并通过星辉公司向黄圣依支付酬劳。
星辉表示,目前这事已交给律师处理,他们暂时不对外发表其他意见。不过会在几天后给媒体发一份声明。
黄圣依:星辉公司单方面炒作
面对星辉公司提出的异议,黄圣依方面由一位姓金的先生出面回应:“星辉这一举动太好笑了。早在他们公司要限制黄小姐的人生自由之后,我们就通过律师向他们公司提出了单方面解约,这在香港地区的法规上也是得到承认的。”金先生称,黄圣依现在已经是个自由身,她完全可以做任何她想做的事,包括演出、拍戏等等。如果星辉公司说的话是成立的,那么央视和张纪中怎么办?《碧血剑》不是都已经拍完了吗?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吗?星辉公司这一举动完全是在单方面炒作。
记者随后又致电《碧血剑》总制片人张纪中,对方表示,电视剧开拍的时候,黄圣依曾表示过她和星辉公司之间有些问题,但是正在处理。而星辉公司只在他们开拍以后,找过一次剧组,表示他们公司和黄圣依之间存在合同纠纷,但是没有给他们发过律师函。
剧组:确实收到星辉公司传真
中先传媒负责人、《周璇》总制片人吕军昨日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证实星辉的确有传真至中先传媒,但是他拒绝透露细节内容。吕军不愿意对这件事情有过多的评价,只是强调说,剧组非常希望黄圣依加盟,目前合同都已经签好了,妆也定了,试镜也全部通过了,她的条件让各方面非常满意。而目前正和中先传媒方面洽谈海外发行的一位负责人透露,昨日他们也收到了一份来自星辉公司的书面文件,称如果他们要代理《周璇》海外发行的话,那么对于黄圣依的合同问题,必须重视。
恩怨难了
2005年末,参演《功夫》由周星驰一手捧红的黄圣依,因纪律不佳,私自接洽工作又拍性感照,被经纪公司“星辉”宣布雪藏。对此,黄圣依反应愤怒,并做出了连串大反击,历数公司的种种不是,声称曾受精神威胁,更单方面与经纪公司解约,就算对簿公堂赔上巨款也在所不惜。
一番舌战之后,却爆出黄圣依将主演张纪中武侠新剧《碧血剑》的消息,星辉随即发声明,再次重申“决不承认黄圣依单方面解约,双方合约到2011年为止,擅自同黄圣依签订其他合约,公司将保留追究的权利”。黄圣依父亲表示黄圣依已经恢复自由身,女儿已经于10月10日同星辉解约,法律上已经生效。完成《碧血剑》拍摄之后,有媒体爆料黄圣依态度强硬是因为有后台撑腰。在很长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就在黄圣依准备出演《周璇》的时候,星辉公司再次跳出来说黄圣依依然是旗下艺人,其他的合同都无效。
律师说法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看情况
就艺人能否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问题上,记者咨询了香港的一位律师,得到的答复是,黄圣依的单方面解约是否有效,要看当初他们签订合同时的具体规定,不能泛泛而谈。而香港媒体也透露,类似的事以前发生过,刘德华当年就是单方面和无线电视台解约,事后遭到了一年的雪藏。常雄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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