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朱美虹
《宫锁连城》(《宫3》)正在湖南卫视[微博]播出,和其它于正[微博]出品的电视剧一样,该剧以“雷剧”的姿态,获得低口碑高收视,并引来抄袭琼瑶旧作《梅花烙》的质疑。海峡对岸的琼瑶同样注意到了这一现象,昨天通过去年为宣传《花非花雾非雾》所开设的官方微博发表公开信,声讨于正侵权。这也是屡遭抄袭质疑的于正首度遭遇公开维权。
琼瑶隔岸声讨
琼瑶的公开信以写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和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的名义发出,她表示,就在自己重新编撰22前年的旧作《梅花烙》之时,惊闻于正的《宫锁连城》将《梅花烙》的故事全部抄袭,“我的儿媳何琇琼立刻联系湖南卫视,出示证据,请求不要播出该剧,以免赝品先行推出,打击正版。但是,很遗憾,此剧目前正在播出中”。
琼瑶通过一份附录例举两剧的相似之处,包括:恒泰、连城、醒戴公主3人的主线发展情节,以及3人的出身背景、主从关系,与《梅花烙》中皓祯、吟霜、兰馨公主完全一致;支线中将军府中的将军、福晋、侧福晋、庶出儿子等人物,除姓名改变外,人物关系亦与《梅花烙》一致;恒泰、醒戴洞房之夜并未圆房,而跑到连城处私会,污蔑连城为狐狸精,对连城各种虐待等多处情节完全相同。琼瑶还表示,这并非于正首度抄袭自己的作品,“从《六个梦》到《梅花三弄》到《还珠格格》,无一幸免。我自己工作繁忙,无暇处理。对内地的著作权法,也不太了解。我既无力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只得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她呼吁广电总局下令停播《宫锁连城》,对于正出品严格把关,并呼吁观众拒看于正电视剧,“看到网友在各网站贴出的指责,说《梅花烙》不但被于正抄袭窃盗还被糟蹋,我实在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手边的工作,也完全停止。我没有力量打跨海的版权官司,恐怕官司还没成立,这部戏也播完了!我除了呼救,没有第二条路”。
记者拨打琼瑶儿媳何琇琼电话,但她手机关机,只是通过微博力挺琼瑶的维权行为,“尊重版权,维护正义!”
于正轻描淡写
面对琼瑶声色俱厉的控诉,于正反应很快,两小时内就迅速做出回应,轻描淡写地将之称为是一次“巧合和误伤”,称《宫锁连城》的故事源自和演员张庭的一次聊天,和抄袭无关,“她想重拍《绝色双娇》,故事里也有偷龙转凤的桥段,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适合翻拍,决定结合‘宫’的品牌写一个全新的故事”。于正还称,琼瑶对中国编剧技巧和故事架构的创新和发展无人能及,甚至早期的韩剧也对琼瑶剧有所模仿,自己作为小辈一直在学习,“为了避免大家的心里有所疙瘩,我们也可以即刻把整套碟送到台湾给您鉴定。非常抱歉带给您的困扰,希望您能够消消气,不要伤了身体”。
此前,于正剧屡涉抄袭风波,如《大清后宫》被指抄袭《金枝欲孽》、《宫1》仿佛《步步惊心》、《美人天下》和《越狱》多处相似,虽然从未承认抄袭,但于正在圈内口碑不佳,有“于抄抄”的外号。尽管如此,于正每次都能在争议中顺利过关,从未被告侵权,琼瑶还是第一个站出来公开指责于正抄袭的原作者。
曾和于正合作的编剧李亚玲昨天则透露,于正早就瞄上《梅花烙》,“早在2009合作《大丫鬟》时,于正就要我把《胭脂雪》副线和《梅花烙》主线结合起来写成一部戏给他制作,被我拒绝,后来我另创作了《大丫鬟》给他。他说我这样自命清高成不了大事,还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即可,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而于正还在《大丫鬟》片头加了几分钟完全抄袭自《小娘惹》的开局。
侵权取证太难
上海华城律师事务所朱律师告诉记者,著作权的维权官司不好打,原因在于需要将两方剧本或书籍进行逐一比对,取证是个技术活,而故事相似、题材相同在法律上并非绝对构成侵权,“琼瑶如果要告于正,还需进一步研究,比对、分析《宫锁连城》中具体场景和《梅花烙》中的相似程度,如果多个场景中台词完全相同,只是在表达方式上改头换面,才构成侵权”。
他称,经过比对后相似程度超过50%才构成侵权,但法律没有规定标准,因此裁决上留有一定的空间让法官判断,“于正要抗辩还是有很大空间的,虽然从创作伦理来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不道德、有抄袭”。事实上,近年来著作权案并不多,此前的一个著名案例是庄羽诉郭敬明[微博]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最终郭敬明与出版社被判赔偿21万元,判决称《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庄羽《圈里圈外》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里圈外》片断以及能够表达作品内容的部分语句等,抄袭多达10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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