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告于正开庭 辩方称侵权桥段属公有

2014年12月05日15:08   法制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于正琼瑶 于正琼瑶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 实习生 唐宁)因热播剧《宫锁连城》的故事主线、人物关系等,都是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76岁的台湾作家琼瑶起诉著名编剧于正[微博]及相关影视公司等五名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并索赔2000万元。今天上午,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于正和琼瑶均委托了律师出庭。琼瑶的代理律师称,《梅花烙》剧本的著作权属于琼瑶本人。

  律师表示,在剧本刚刚完成时,琼瑶就开始创作小说,“《梅花烙》的剧本和小说是不可分离的,《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他全都抄了”。

  对此,于正的代理人答辩认为,根据琼瑶的陈述,《梅花烙》的剧本没有发表,于正根本接触不到。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称,所谓《梅花烙》“剧本”、“小说”、“电视剧”,既无法证明著作权归属,也不能证明被告曾有过接触。“电视剧的内容和剧本看似一致,但是原告的剧本是在本案起诉后才经过认证提交的。”

  被告方称,他们有理由认为原告是在被告的电视剧播放后,按照电视剧整理出来的剧本。

  他们还认为,琼瑶指控侵权的所谓“桥段”及“桥段组合”,属于特定场景、公有素材或有限表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认为于正的作品是独立创作。

  随后,法庭提醒双方由于剧本的特殊性,希望双方申请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

  今年4月,琼瑶公开称发现《宫锁连城》从故事主线、角色、人物关系以及情节包袱,都与她的作品《梅花烙》如出一辙。并称《宫锁连城》的编剧于正还多次抄袭她的作品。

  5月27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等五被告著作权侵权,索赔2000万元。并发表声明称,本案胜诉所获赔偿将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捐赠给大陆的慈善机构。

(责编: Gracetot)

文章关键词: 琼瑶于正剧本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