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冯遐)近日,琼瑶状告于正侵权案以“判定于正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赔偿原告500万”而告终,但这场历时一年零七个月的官司并未彻底画上句号。昨天,琼瑶代理律师王军在微博发出媒体函,称《宫锁连城》(以下简称《宫》)经由司法审判确认为侵权作品,望相关视频播出平台即时永久下线该剧。
琼瑶方面在媒体通知函中写道,法院判决已明令停止《宫》剧的复制、发行和传播(永久禁令)。鉴于目前仍有部分网站及播出平台以全剧在线观看、剧集片段播出等方式对《宫》剧进行传播,琼瑶方严正声明并紧急通知,望相关视频播出平台依据司法判决,即时永久下线《宫》剧,停止对《宫》剧的一切复制、发行、传播,合力维护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观察
在国内,知识产权官司耗时耗力而且举证艰难。因此,大家对于所谓的抄袭一般都是得过且过。于正在某次回应抄袭质疑时这样说,“郭敬明有人说他抄袭,人家去告他,他输了;什么时候有人告于正抄袭了?从来没有吧。我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但随后就被网友打脸,“琼瑶阿姨还就告你了,现在看于正这是在啪啪地打脸啊。”事实上,在判决结果出来后,编剧汪海林就曾写过一篇文章,“我觉得不应该只是盯着于正一个人,于正有他赖以生存如鱼得水的‘大环境’,就在一审判决后,有些电视台看到终审裁决一时还没出来,于是抓紧播出《宫》,这是什么?没有起码的是非观念!”行业需要道德建设,需要规矩,媒体也好,播出平台也好,需要有一点社会责任,有一点是非观,也需要有点规矩。(冯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