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29日早上,唐人与蒋劲夫[微博]经纪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曝出,该案件的核心点——蒋劲夫欲与唐人解除经纪合约的诉讼请求,未能获得法律认可而被驳回,双方经纪合约将继续履行;蒋劲夫因在单方公布与唐人解约后在外私接演艺活动,故法院判决蒋劲夫赔偿唐人佣金损失;同时,法院也驳回了唐人就蒋劲夫拒演《仙剑云之凡》索取赔偿的诉讼请求。相较于此前艺人与经纪公司产生合约纠纷,判决结果多是允许解约、艺人赔偿违约金。而此案判决唐人与蒋劲夫经纪合约继续履行,在国内尚属首例,此案的判决结果有可能对此后类似合约纠纷案件具有指导意义,也因此引发行业内与网友关注。
2015年9月7日,蒋劲夫在微博发文单方面提出与唐人解约,10月20日,蒋劲夫起诉唐人违约一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蒋劲夫方面诉称“起诉唐人的主要理由是妨碍演艺事业发展,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经纪合约”。唐人方面则称不存在故意违约,并反诉蒋劲夫拒演《仙剑云之凡》索取赔偿。2016年1月29日,蒋劲夫父亲蒋春来开通微博,发文指责唐人“六宗罪”,唐人则起诉蒋春来侵犯其名誉权。
在经纪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结果中,蒋劲夫主张解约理由如唐人欠付片酬、妨碍其演艺事业发展,以及其父蒋春来提出的“唐人六宗罪”都被法院逐条驳回。法院也认为,蒋劲夫以双方之间缺乏信任为由主张其享有合同解除权缺乏法律依据,故而法院不予以采纳。
新浪娱乐第一时间独家对话了唐人影视公司总裁蔡艺侬[微博]。她表示,整个案件经过一年多的审理,由双方提交各种凭证,在这漫长的过程中经历几个堂审,最后法院给出的是一个谨慎而公正的判决。她同时认为这个判决不仅对于唐人一家公司意义重大,对行业的意义更大,这个判决结果为整个行业类似的艺人与经纪公司纠纷处理树立了一个规范。
虽然法院判决唐人与蒋劲夫的经纪合约继续履行,但双方真的还能继续合作吗?
“我觉得大家可以心平气和坐下来谈吧,如果当初夫仔愿意好好的沟通,不是直接上诉解约,事情不会复杂到今天这一步。希望一切还有机会善缘善了。”
至于如果蒋劲夫方不配合继续履行合同呢?蔡艺侬也表达了态度,“不是他愿不愿意回归的问题,我觉得应该遵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吧,否则法律的意义何在。”
目前,蒋劲夫参与的真人秀《真正男子汉》第二季正在热播,而他在单方面提出解约后,还接演了《回到明朝当王爷》等影视剧,按照法院的判决书上所说,这是蒋劲夫的违约行为。蔡艺侬表示,“我们会跟以上的单位接洽,至于如何执行,我们后续还会跟律师进一步商量。”
双重意义?
恢复名誉是一小步 规范行业是一大步
新浪娱乐:蔡总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吗?是否在意料之中?
蔡艺侬:不能说满意还是不满意,谁都不愿意打官司,太耗精力。但我觉得这个判决结果对整个行业来说还是很鼓舞的,至少对行业的不规范是一个警示。而且我们关注的并不是赔偿的多少,是维护公司的名誉,因为所谓的六宗罪对我们公司都是无中生有的指责。现在的判决结果证明我们并没有苛扣蒋劲夫,我们也没有存在违约行为,所以这个结果最重要的是还公司一个清白。
因为我觉得唐人18年的声誉是不允许这样被抹黑被破坏的。这个官司出现之后,再加上那个六宗罪的指责,不明真相的人很容易先入为主对公司产生误解和负面的看法,比如我们后面去谈的新人,他们不了解公司,因为看了这些负面的东西,自然就会对公司存有疑问,我们要花很多时间去和艺人以及他们的家长解释,通过相处,让他们正确的去了解公司。所以这个判决结果对公司的影响是很大的。
第二,唐人一直在栽培新生代演员,如今要捧出一个艺人,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比以前更大更多,比如在选角上我们是最敢用新人的,但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平台都是追捧大卡司,所以我们用新人所带来的风险非常大,结果把新人捧红了,因为别人开出更好的条件就可以任意解约,我觉得对行业来讲是很不好的恶性竞争。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为了收回条件成本,就会对后续的制作聘用方开很高的片酬条件,骨牌效应,是很不好的风气。所以这个判决,应该对整个行业的意义更大。
新浪娱乐:所以您认为这个判决结果是为行业树立了一个规范?
蔡艺侬:对。以前在相同的情况,法院往往不会判决驳回解约的诉讼请求,很难要求艺人继续履行合约。一般来说,会判定可以解约,艺人可能赔偿经纪公司几百万。但现在艺人的收入很高酬劳很高,坦白讲,两三百万的赔偿对艺人来讲,根本不是事。所以说,解约的成本太低了,就很容易出现这种不良情况。所以我觉得,对于正规的、规范的公司来讲,这个判决结果是这类案件的一大进步。最近我们也听到很多经纪公司抱怨,他们也是很辛苦地培养新人,但被挖走,其实大家都很困扰。所以,如果我们这个判决能给行业一个很好的案例,以后这种恶性竞争可能会少一些吧。
欣慰+理解:
法院对经纪行业认知加深 拒演索赔被驳回因损失难举证
新浪娱乐:判决书里说法院认为,双方的演艺经纪合同是兼具多重性质的一种新型合同,而不是简单的委托代理合同,您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蔡艺侬:坦白说,现在公司和艺人签约,公司并不是甲方,公司和艺人之间是一种很平等的关系,并没有强势、弱势之分。很多时候,艺人更是甲方,因为艺人会提出公司必须给予很多保障和承诺,整个洽谈合约的过程,双方也是经过多番的探讨才会达成一致的协议,对方也会邀请律师把关条件。
从公司跟蒋劲夫签订的合约来看,这是一份非常保护艺人的合约,因为蒋爸爸有过与别家公司签约解约的经验,所以当初在合同的把控上,他们也是很严格的,包括佣金比例,外传二八分,他们20%、公司80%,而实际上是调过来的,七三分,他们70%,公司30%,但经营成本全由公司承担。所以这不是一份公司剥削艺人的苛刻合同,但同时也不是一份很随意的委托代理。当初蒋劲夫也是因为《轩辕剑》以及其他条件的承诺才签约唐人,这些承诺对公司来说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万一我签了一个不太会演戏的艺人,这么大的投资砸到他身上,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包括我们在拍摄期间,要花很多时间调教艺人,这样也会拖延拍摄进度。而如今我们做到了双方约定,但艺人却反过来说你苛扣他,要求解约。
新浪娱乐:他与上一家公司是正常解约吗?还是合同到期了?
蔡艺侬:他是解约的,但是怎么解约我不是很了解。因为他们是解约之后,才来和我们洽谈的。
新浪娱乐: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这次法院考虑到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这种超越简单委托代理的关系,为双方的关系重新进行了一种定义?
蔡艺侬:对,以前我国的艺人经纪行业并没有发展得像现在这么成熟,大家对艺人经纪的概念都是比较模糊。但近几年艺人经纪行业发展迅速,大家对这块的认知越来越强,我觉得法院、以及相关主管单位,对艺人经纪的认识也越来越强,因此更能理会公司所承受的风险和不公平。
新浪娱乐:判决结果里,唐人对蒋劲夫拒绝出演《云之凡》给公司造成损失而上诉索赔,也被法院驳回了,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