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进入重要宣传期 古装剧偶像剧不得播出

2017年07月07日 10:56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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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下属杂志《广电时评》披露,重要宣传期省级卫视原则上不得安排古装剧偶像剧等娱乐性较强的电视剧播出。

  新浪娱乐讯 7月7日,广电总局下属杂志《广电时评》在微信公众号披露,“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重要宣传期”,广电总局电视剧司下达通知,全国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确保重点剧目如期播出,并筛选了两批共十七部片目。此外,第二条要求显示,宣传活动期间,各省级卫视频道原则上不得安排古装剧、偶像剧等娱乐性较强的电视剧播出,确保与整体氛围相协调。截至发稿前,《广电时评》已删除该文章。(阿辉/文)

(责编:v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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