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如初相见》斥匪我思存:偷换概念误导大众

2017年09月07日 20:48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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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如初相见》官博发文,称依据著作权法规定,我们基于合法改编作品摄制完成的电视剧形成新的独立作品,享有发行和播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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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我思存 匪我思存

  新浪娱乐讯 作家匪我思存日前发表“今天我胜诉了,却一败涂地”的长微博,疑似表达对其告韩东君、孙怡主演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涉嫌侵权一案判决结果的不满。9月7日,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官方微博发表“任尔东南西北风 人间正道是沧桑”的长微博,回应怒斥作家匪我思存偷梁换柱,还搬出老父亲来博取大众眼球,长微博并还原事实真相。

  9月7日晚,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发表“任尔东南西北风 人间正道是沧桑”的长微博,并声明称:“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们基于合法改编作品摄制完成的电视剧形成新的独立作品,发行和播映权是我们作为该作品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绝对权利,不应受任何人的限制。”

  长微博中怒斥作家匪我思存偷梁换柱,称她是“哭泣女神”,还搬出老父亲博取大众的眼球。微博中并还原事实真相,称匪我思存几年前将小说影视版权卖给了紫晶泉,为期五年。结果“哭泣女神”匪我思存认为继续拍摄的紫晶泉侵权了,要求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象征性价格即1200万”续约,遭到对方拒绝。对此,匪我思存希望在版权到期的情况下赶紧再卖个高价,可偏偏人家终于改编完了剧本开机拍摄了。

  而匪我思存人不甘心,她从厚厚的判决上找到了对她非常有利又容易误导大众的两个字“侵权”。长微博最后总结道:“从匪我这几天热火朝天的微博发声来看,她在偷换概念,一审判决书上认定我们是“摄制权侵权”(我们也百思不得其解,何为“摄制权侵权”),于是她就在微博里一直用“侵权”两个字歪曲事实,误导大众。”“匪我偷换概念的水平已经到达了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我是弥尔)

(责编:麦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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