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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视环保之专家说法-环保是一种道德(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0:27 新京报
中国影视环保之专家说法-环保是一种道德(组图)
拍摄《神雕侠侣》的张纪中表示:“剧组到外景地拍摄一定要注意生活垃圾。”

中国影视环保之专家说法-环保是一种道德(组图)
影视拍摄不应把动物逼上绝路。

中国影视环保之专家说法-环保是一种道德(组图)
现代交通工具进入景区也应重视环保。漫画/赵斌

  中国影视,你绿色了吗?之专家说法

  环保工作人员、影视工作者接受本报采访,号召尽快立法

  我们应该做到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进行拍摄活动的时候,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在这些保护区内,不进行任何有碍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如果有任何人工布景,应该在影片完成之后马上拆除。严格控制影视制作的生态足迹,不购买、消费野生动植物,不随意丢弃垃圾,尤其是不能降解的塑料制品等,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在影视作品里传输正确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理念,避免鼓励对环境有害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费野生动物制品,例如吃鱼翅等),国外的例子是片头提供公益小广告,在影片推介的时候谈及拍摄地的自然价值和保护价值。

  陈琦保护国际中国项目负责人

  历数影视破坏环保5大现象

  1、把污染物留在原本自然的环境中,造成的无法挽回的影响。

  2、改造了当地的景观,造成视觉污染。

  通常一个影视机构为了拍摄的需求,会把当地进行改造,搭建临时建筑物,增加没有必要的景点,破除那些妨碍他们实现影视目标的景点,造成对原生态的破坏。

  3、践踏草场,使得原貌很难恢复。

  4、摄影家在拍摄的时候追赶野生动物,造成物种的破坏。曾经有摄影家,为了拍金丝猴的动态,吓唬一只正在给小猴子喂奶的母猴,母猴跳起来,把怀里的小猴子摔死了。还有人为了拍摄奔跑的羊群,造成许多羊羔被踩死。

  5、忽视少数民族的

传统文化,认为是迷信。

  海岩(blog)(blog):应把环保当作一种道德

  我原来没有“绿色影视”这个概念,今天听你们说这个词觉得非常好。以前有一种说法,剧组是蝗虫,走之后毁坏力非常厉害,只是为少数人的商业利益,为剧组需要而不顾周围环境恢复,这是一种短期行为,实际上破坏了公众、人类更长远的利益。

  我认为剧组做到不破坏环境要有这么几点,一,不应该对环境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二,如果对环境做了可恢复的变更要负责任地恢复原貌;三,对名胜古迹做较大的改造,应该得到当地环保机构和文物部门的批准。说到底,就是能恢复的一定要恢复,不能恢复的千万别做。

  现在很多影视剧热衷于名胜古迹,主要是画面好看,尤其是一些古装剧,确实拍出来好看。客观上说,这些影视剧的拍摄对自然文化是有宣传介绍作用的,比如像张艺谋陈凯歌等一些大导演,有国际市场。实际上中国是长期生存需要压倒了环境保护,应该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道德,现在的情况是,既没有法律约束也没有道德约束,面对商业利益,环保显得不够。

  解决这个问题要指望有立法,因为一些人造景点对环境的破坏,甚至是对一些名胜古迹、自然文化的破坏尺度很难把握,应该在不破坏自然原貌的基础上选择外景地。在立法上这方面也比较薄弱,没有把文化、环境结合起来,环境和生存哪个更重要一直有争论,我个人觉得环境更重要,环保问题是涉及子孙后代的,谁也无权预支,不应该为追求商业利益而以破坏环境为代价。

  (海岩: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常任理事)

  张纪中:我们引以为戒

  我觉得能够通过《无极》(blog)(blog),包括《神雕》引起大家对环境保护的注意,是件好事。在中国环保是个大问题,人人都需要加强环保方面的意识,现在环保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

  上次我们在拍摄《神雕侠侣》的时候出现了很不好的事情,但是之后肯定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因为我们现在已经很重视了,比如去草原拍戏,我们都会特别注意停车的问题,因为不能轧到那些草,如果轧到了好几年都很难恢复。我们去雁荡山拍摄也是很注意的,都带着大塑料袋装垃圾。

  我觉得剧组到外景地拍摄,一定要注意这些生活垃圾,尽量不破坏当地原貌,比如我们搭景都是在悬崖边上,实际上是做的石膏效果,随时可以拿下来。

  (张纪中:电视剧制片人)

  ■定义绿色影视

  汪永晨(民间环保组织“绿家园”负责人):在我国,电影电视有引导公众建立健康思维方式的宣传功能,绿色影视应该尊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尤其是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冲突的情况下,起到引导公众关爱自然的作用。

  首先,影视的功能决定了所有从业人员的行为举止更应该符合文明要求,通常影视拍摄机构都是到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方去拍摄,从业人员首先应该提高自身对环保的认知程度;其二,如果他们自身有一定常识却在拍摄现场明知故犯,则是对文明的亵渎。如果影视机构在一个拍摄环境里带走的是作品,留下的不仅是脚印,还增加了很多不该有的负担,那就应该受到公众谴责。

  对于破坏拍摄地点的影视机构,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制裁,应该制订细化标准的法律。

  梁从诫(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会长):影视机构在拍摄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保护生态环境。现在常见的是,拍摄地点通常都选择在风景优美的地方,且基本上是拍一处毁一处,等他们拍摄完了之后,当地已经被破坏得一塌糊涂。

  当务之急是,一要针对拍摄影片的人制订专门的法律。

  特别是在保护区,对原始景观有任何破坏都是违法的,要求他们保证当地生态环境在他们走之后和来之前是一样的。

  第二,一般而言,当地景观都有相应的管理者,但他们为了经济利益,都没有尽职尽责地保护本地生态,这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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