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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惊悚电影《秘密》日前结束了前期拍摄,准备在暑期推出。昨天,该片发行公司保利博纳向媒体放映了影片片花,同时透露该片女主演内地艺人田原———第24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奖获得者目前官司缠身。田原签约的经纪公司不但向田原索赔150万元,还把保利博纳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本月中旬,北京海淀区法院将审理此案。
刚满20岁的田原目前是北京语言大学英语系二年级的学生,是“跳房子”乐队的主唱。2001年6月,年仅16岁的田原以歌手与作家的双重身份和摩登天空签约。田原称,由于自己当时年纪小,是母亲代她签的,而且一签就是10年。保利博纳公司负责人于冬说,在拍摄《秘密》前,田原对与摩登天空之间的合同条款不太满意,经公证处公证,单方面解除了两者的委托关系,但摩登天空一直不同意解除关系。在拍摄《秘密》期间,摩登天空致电保利博纳,称田原仍然是他们的艺人,要求终止影片的拍摄,同时要求田原在签约期内不要在娱乐圈中出现,否则就要交纳150万元的“违约金”。
于冬认为,该公司将保利博纳告上法庭犯了低级错误,“《秘密》这部影片是上影集团和保利博纳文化联合投资制作的,保利博纳只是该片的发行公司,在原告眼里却成了制作公司。”他强调,合同纠纷与赔偿是田原与该经纪公司之间的事,与保利博纳没有关系。不过他又替田原打抱不平:“那个公司凭什么跟一个小女孩要150万?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于冬称,保利博纳已经派律师整理材料,准备与该公司直面公堂。记者下午不断拨打摩登天空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京华时报曾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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