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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在全国热播的电视剧《居家男人》惹出官司,昨天,该剧拍摄方北京中天润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和文馨工作室的王丹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交换二审证据,双方的争议集中在《居家男人》剧本编剧究竟是不是王丹。
王丹与他人创作了《居家男人》。2003年2月28日,王丹和中天润影视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20集的剧本稿酬30万,且编剧属王丹。但是,直到《居家男人》拍摄完毕,并开始在电视台上热播,只拿到12万元的王丹才发现,编剧已不是她的名字。于是,她将中天润影视公司告到北京海淀区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款项18万元及利息,恢复她在《居家男人》中的“编剧”署名权,并在媒体上公开向她赔礼道歉。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中天润影视公司支付王丹剩余稿酬18万元,并在《中国文化报》上刊登声明,明确王丹的编剧身份,向其公开致歉。此后,中天润影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中天润影视公司称,双方签订合同后,主创人员以及主演认为剧本没法拍,后找王丹谈了剧本的修改问题,但最后的修改稿修改不大,剧本还是达不到拍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中天润影视公司找编剧重新创作,这样才有了现在电视台播放的20集电视连续剧《居家男人》。
作者:彭信琼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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