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美轮美奂千手观音(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本报讯 当话题《千手观音》变成是非《千手观音》,昨天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残疾人舞蹈《千手观音》的舞蹈独创编导人为张继刚。并承诺《千手观音》不会参与任何商业广告活动,邰丽华本人也当众表示:我们不会为企业、商家做代言。
记者获悉,现在不少商家都纷纷在动《千手观音》的脑筋,愿花重金请这群美丽、清
纯的女孩子来做宣传,但是都被残疾人艺术团拒绝。针对这问题,昨天邰丽华作为演员代表,通过手语老师告诉大家:“我们今天的一切,都是祖国和人民给予的,我们的演出不应以谋利为目的。央视春节晚会之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虽然更有名了,但舞台艺术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今后,除了公益活动外,我们不参与商业广告活动,不做企业和庙宇的形象代言人,也请大家理解与支持。”
这意味着,包括邰丽华在内,所有《千手观音》成员都不能以个人名义做商业广告,艺术团的雪莉小姐向记者确认。而记者在网络上看到邰丽华曾经为一家内衣做广告的图片,雪莉小姐向记者解释:“这也是邰丽华早年做的一个公益广告,这个爱心企业会把卖出去的衣服部分资金捐献给爱心事业,帮助更多的人。”与此同时,《千手观音》的演出价格也从原来的5万飞增到现在的60万。面对身价飙升,邰丽华对记者解释说:“我们奉献的音乐舞蹈《我的梦》,整台演出不提价,仍按以前的标准收费。至于《千手观音》这个节目希望大家谅解,现在21人版的出场费比以前12人版要高,需动用全团四分之三的演职员,所以收费上作了相应的提高。”
据悉,今年《千手观音》已演出38场,其中12场是公益性义演。接下来除在国内演出外,将陆续赴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美国等地演出。
《千手观音》版权划分细则(节选)
按我国著作权法律规定,《千手观音》舞蹈作品中的具有独创性的动作设计以及服装设计、头饰、首饰、音乐、舞美及灯光等元素受法律保护。艺术团剧照不能随意使用;使用《千手观音》剧照拼接图片申请《纤腿观音》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了艺术团的著作权,并且,该图案也是对宗教文化的一种不尊重;在表演中,使用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拥有版权的舞蹈《千手观音》中独创性的舞蹈动作、音乐、服装、舞美等,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李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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