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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时代(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0: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记者 余姝 秦玉 实习生 陈舒

  明星李冰冰与朱孝天私会的亲密照片被香港媒体曝光,一段地下情浮出水面,众明星人人自危。明星们发现,并不是躲开狗仔队的追踪就万事大吉,因为这次刊登的照片并非狗仔队的杰作,而是从两人下榻的五星级宾馆监控录象带里截取的画面。

  在维护公共安全的旗号下,摄像头居高临下地窥视着人们的一举一动,从宾馆、教室、公共汽车蔓延到女生宿舍、商场试衣间、公共厕所、洗澡堂……

  有人说,这是一个消灭隐私的年代,或者说,这是一个偷窥时代。

  新闻回放——朱孝天李冰冰“偷欢”

  朱孝天李冰冰“偷欢”照片由某周刊曝光,画面拍摄于去年五、六月间,其时李朱二人正在北京共同主演一部电视剧《天空之城》。当时相传两人互相看不顺眼,曝光的画面却令人大跌眼睛。

  本着“看图说话”的原则,香港媒体描述说:“李冰冰于深夜现身酒店大堂,但酒店职员没认出未施粉黛的她,要求查问及登记。之后朱孝天下楼接她上去。李冰冰对于在楼下受窘显得很在意,为了平息佳人的怒气,朱孝天在走廊中不断亲吻她,还把她抱得死紧,李冰冰终于展露微笑,随后两人步入房间,至第二天早上李冰冰才独自离开。”

  事发地在北京某五星级酒店,和全国大多数高档酒店一样,这里的电梯和楼道都布满了监控摄像头。而事发所在的5楼楼道,几乎每隔3、4米便装有摄像头,位置十分显眼。对此该酒店公关部负责人也承认:“从图片的拍摄方式来看,像是酒店监视器拍的,而且不排除有内应的可能。”据说这些画面被曝光之前,有人拿着一盒录像带同港台多家媒体进行过接洽,最终选定了两家发表。而这起“交易”的谈判过程十分神秘,包括该刊的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在刊物上市之后才知道的。

  “铁证如山”,任何反驳都显得苍白无力,于是两位男女主角至今不愿正面解释。而朱孝天的经纪人也说:“我们不需要澄清,因为这是事实。”
偷窥时代(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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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朱孝天李冰冰在拍摄《天空之城》时暗生情愫。

  现象观察——窥视无处不在

  据统计,仅北京市的街头巷尾就安装了5千多只电子眼监控设备,有关部门称此举是为了监控社会治安状况、保障市民安全。事实上,大多数公共场所安装的摄像头都是在“公共安全”的名义下进行的。

  公共汽车

  国内不少大城市的公交车在下车位置上方安装了摄像头。本来是为了方便司机工作,但客观

  上造成女性市民的尴尬。在夏天衣着单薄的情况下,有些站在摄像头下方的女乘客无意中被“走光”。有乘客质疑,如果摄像头拍下的画面以录像带形式保存,而录像带又因保存不善遗失,落在别有用心的人手中,录像带上那些衣着性感的女乘客是否会面临“玉照”被公开的危险。

  女生宿舍

  北京某大学学生近日反映,“为保护学生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要在女生公寓楼道里安装摄像头,学生们认为这样做侵犯了她们的隐私权。有学生说:“厕所在楼道尽头,半夜上厕所穿衣服都得受限制。”除了穿衣服方面的“限制”,更难受的是心理上和精神上的“不舒服”。

  厕所

  公厕里居然也安装摄像头!媒体报道广州火车站西广场的公厕内安装了6个摄像头,旅客如厕时亦处在他人的监视之下。该处管理部门声称,安装摄像头是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降低发生在公厕内的盗窃案。

  “感觉像被当众脱光衣服”。一名女士认为虽然摄像头没有拍到个人的隐私部位,但总是让人觉得不安。

  试衣间

  摄像头还进入了试衣间。在沈阳某服装专卖店里,顾客试穿衣服时发现在试衣间斜上角,居然安装了一个黑漆漆的摄像头。面对顾客的质疑,商家说:“这个摄像头白天不开,晚上闭店了以后才开,是为了防贼的!”

  浴室

  日前南京市民反映,有些公共浴室竟在更衣室里安装监控探头,顾客脱衣服等私密动作都被记录下来,让他们觉得非常难堪。浴室老板表示,安装摄像头是公安部门的统一要求。他们声称,自从安装摄像头后,浴室就再也没丢过东西。

  专家看法——公共场合也有隐私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宗玉:运用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进行科学化管理本身并没有问题,但现在摄像头越装越多,却没有明确的相关管理。首先应当强调的是公共场合也有隐私,有些人认为公共场合没有隐私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看到了他人隐私,能不能将它传播出去?显而易见是不允许的,国家应对此立法。

  另外,目前全国安装摄像头都是各自为政。谁都可以装,甚至是想安哪儿就安哪儿。国家应当明确什么样的场合、什么样的单位才有权安装摄像头、安装摄像头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

  另外谁来承担保护隐私的责任?国家应当明确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故意传播隐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已对此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侵害事实,公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山大学人类学博士梅方权: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受传统道德约束,以血缘和地缘关系紧密联系着的人们相互间自觉地实现了一部分公共安全的维护。人们彼此之间熟悉关照,今天所说的个人隐私的概念在当时几乎不存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疏离感越来越强、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对个人隐私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因此在维护公共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之间就要达成一种契约,牺牲一部分的个人空间。因此比如酒店、小区、银行等都属于公共空间,为保护大多数人的安全,个人的行为就要接受监控。但一定要注意两个环节的合法性,即监控资料的取得和使用。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管理还不够。

  中山大学社会学博士贺志峰:现在有太多以各种名义获取个人信息然后随意泄露的事发生。酒店可以将录像资料卖给媒体、医院可以将病人资料卖给药厂、小区可以将住户资料卖给房屋中介……出于安全的需要出让一部分个人隐私可以理解,但谁来保证个体出让的隐私只是用来维护大家的安全?人们越是缺乏安全感,越是希望借助科技手段:四处安装摄像头、手机可以偷拍、电话可以监听,现在听说测谎仪也可以民用了,但高科技并没有带来安全和信任。相反我们越来越觉得得不到保障,越来越丧失信任,这不仅仅是法律完善的问题,也是人心重建的问题。
偷窥时代(组图)
  图:一个专为璩美凤准备的摄像头造就了当年轰动一时的性爱光碟事件。

  链接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近日出台,这部法规由国务院信息办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部分专家成立课题组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课题组组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有的学校以防范考试作弊、加强校内管理为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以至于学生的一举一动尽在其监控之内。个别地方在制作各种形式的社保卡或其他电子卡时,收集的个人信息有的多达100多项,存在严重滥用的危险。”

  针对信息化社会出现后带来的问题,国务院信息办要求加快国家信息化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国家信息化立法”的重要部分。周汉华说,从2003年开始起草的该法专家建议稿目前已经完成,现已递交国务院信息办,将马上进入立法阶段。

  周汉华说:“从现行法律上来说,原来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只是民法通则中作为保护名誉权的一部分。成文法律中现在甚至没有隐私权这个概念。”在公共场所能不能随意安装摄像头、对于偷拍偷录行为怎么界定等等,《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做了规范。

  周汉华说,《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出台后,侵害他人信息,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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