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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报道 根据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去年曾经有过原作者余华追讨版权费的消息,不过余华昨天告诉记者,那是一场误会,目前双方已经重新签订合同,版权费纠纷已经解决。目前《福贵》正在进行后期制作,余华本人还没有看到片子。
去年12月,在《钟山》创刊25周年的庆典上,余华说:“《活着》剧组的钱没还清
呢!”余华告诉当地记者,公司早些时候和他签下对《活着》的电视剧改编权合同,先付了一部分,但该剧在广电总局成功立项后,就再也没人跟他联系了,现在那个公司还欠他十万块钱没还清。余华当时表示,他希望这个电视剧不要再拍下去,否则他将在空闲时候找律师,他说自己不会和对方庭外和解。
2002年年底,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文学部主任谢丽虹开始接受编写电视剧版《活着》剧本的任务,当时透露计划在2003年四五月份开拍,但延宕至2004年。谢丽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了其中的原因:原来的投资方因为经营等方面的原因中途退出,出于对这个项目的喜爱,她写好剧本之后自己开始重新联系投资方、申报立项并参与挑选演员、组建拍摄班子等。
《福贵》时下的投资方说,虽然此前没有和余华亲自打交道,但30万元的版权费他们2004年4月份已经全部付清。目前的制片方透露,《活着》的电视剧改编版权到他们手中时已经是经过了两次转手,最早是阳光计划影视公司从余华处购买的版权,由于无力投拍以30万的价格转让给了幻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后者2004年4月以原价转给了现在的制片方,转让合同中规定一周之内将30万元付清,“我们如期交付,幻聪公司也已经将钱付给了阳光计划,付款的收据还传真给我们”,目前制片方的负责人透露,当时他们手中还有余华和阳光计划签署的版权转让合同。
余华昨日告诉记者,目前的制片方后来找到他进行沟通,最后双方重新签订了合同,“因为原来的合同已经到期,等于他们原来拿着的是一份无效合同。”那是不是现在的制片方重新支付10万元给余华?余华表示没有,考虑到现在的制片方并无过错,让他们支付了比较少的一部分之后将这个问题解决了。至于阳光计划欠款部分,估计余华还得再次追讨。
作者: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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